全省首部!《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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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07:49

1月16号,我市召开《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规章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0号,市第十五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作为全省首部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性保护管理的设区市政府规章,《规定》将于2024年2月1号正式实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现有1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海关,3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东头条至东三条、东三条至东八条、秦皇岛港大码头历史文化街区,已公布的历史建筑138处。

刘建明

秦皇岛市司法局局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城市建设与建筑遗产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存在保护力度不够、保护责任人不能履行保护责任义务、历史文化资源未能充分得到传承发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不到位等问题。制定《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适应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作为全省首部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性保护管理的设区市政府规章,从普查认定、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规定》具有四方面亮点内容。

耿雅清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一是明确“保护优先、科学管理、以用促保、传承发展”的保护原则,从部门职责、保护专家委员会、公众权利、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保护管理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了“普查—调查—巡查”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保护管理工作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三是明确历史建筑保护类型、预先保护管理档案等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水平。四是明确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并重,多层次、全方位深入挖掘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价值、精神内涵,让其在有效利用中焕发新活力。

记者:郭婷

原标题:《全省首部!《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