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咸阳市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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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04:29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与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并组建为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按照咸财预算[2019]2号批复情况和机构改革前三定方案,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做以下说明: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文物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统筹协调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编制全市文物旅游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文物旅游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文物普查和旅游资源的调研、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利用工作。

3、综合协调旅游业发展相关行业和部门,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全域旅游,组织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统筹全市旅游要素,指导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体育旅游、田园综合体等旅游业态的开发与建设;推进全市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

4、加强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审核、申报文物保护、考古、安全技术防护项目和方案;指导文物旅游安全项目实施和初验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旅游犯罪案件;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项目的审查、申报、监督指导项目实施;指导监管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管;指导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文物行政审批和许可,负责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工程建设方案、相关作业以及考古钻探等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市文物资源的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做好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全市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的申报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规范全市文物市场建设并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文物复制和市场的监管,指导做好文物认定工作;推动博物馆理事会体制建设。

7、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和乡村旅游;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8、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旅行社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监管。

9、指导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监测分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指导全市开展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参加会展等重大促销活动。

10、制订全市文物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开展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1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市文物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出台了《咸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夯实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责任。二是签订了《2018年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目标任务》,召开全市追赶超越暨项目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动创建工作。三是《咸阳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8-2030)》市政府已印发实施;礼泉、旬邑、兴平、彬县、三原、永寿等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已经通过评审。四是超额完成省考指标。全市旅游接待人数5288.2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85.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2%和32.09%。

2.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共争取中省旅游发展资金1150万元。二是在2018年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上签约旅游项目3个、总投资43.5亿元;11月12日在深圳举办咸阳市文化旅游产业推介招商会暨精品文物展,对我市的文物旅游资源进行了推介,举办了《大秦帝都 咸阳遗珍》文物展,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签署了《旅游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招商项目26个,推介项目4个,签约项目6个;建成旅游厕所96座,超额完成6座。三是咸阳市旅游集散中心建成运营,礼泉县、乾陵等4个二级集散(游客)中心启动建设;云集生态园自驾车营地、云尚·乡舍西头村精品客栈、泾阳吴家花园等项目建成开业;鹿野苑自驾车房车营地、天齐生态园酒庄等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四是彬州侍郎湖、淳化咀头休闲体验地创建为4A级景区,秦都区029艺术区创建为3A级景区;泾阳安吴青训班、绿优农业基地、礼泉烽火村获首批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3.旅游品质稳步提升。一是举办了咸阳首届旅游商品大赛,打造“咸阳礼物”;开展星级饭店服务大提升活动,规范服务标准,抓好民宿等住宿新业态发展。二是组织公安、工商、交通、食药监、电视台等单位对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突出县区进行多次明察暗访,制作问题影像资料,反馈至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文委对全市所有县市区的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无死角暗访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纠正提高;市旅文委、茂陵景区在咸阳日报上分别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书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树立我市文明旅游形象;召开旅游行业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行业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组织发改、农业、交通、财政等部门和礼泉、乾县、泾阳等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重点景区、行业单位负责同志,赴杭州考察学习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厕所革命、民宿发展等方面的经验;组织星级旅游饭店高级管理人员赴宝鸡考察学习经营管理理念,促进我市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统计,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切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建立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暗访检查常态化工作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了《咸阳市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公开聘任2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

4.擦亮咸阳乡村旅游金字招牌。一是深入各县市区乡村旅游点检查、指导,发展民宿、农庄等新业态项目,推动全面提升,助力乡村振兴。二是与泰州市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和《2018年合作计划》。赴江苏泰州开展扶贫对接,召开旅游扶贫协作推介会暨座谈会,就旅游宣传联合推广等达成共识。三是在“2018美丽乡村博鳌国际峰会”上,兴平、彬州、礼泉、泾阳荣获“全国百佳乡村旅游目的地”,彬州市太峪镇拜家河村(彬州驿)喜获“中国十大最美乡村”。龙泉公社被评为陕西省旅游扶贫示范典型,永寿县甘井镇、旬邑县镇头村等五镇两村被省旅发委命名为2018年全省旅游特色名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四是先后接待甘肃兰州、安徽滁州、山东滨州、江苏淮安、广东韶关等考察团30余批次来咸考察乡村旅游,推广咸阳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树立品牌样板。第八届全国农民合作社大会暨首届中国乡村振兴论坛袁家村峰会

5.旅游市场进一步拓展。一是举办2018咸阳踏青赏花旅游季暨咸阳湖采风活动,组织县区参展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我市展馆获“最佳人气奖”。组织参加重庆、北京、上海等旅游交易会,推介咸阳旅游,扩大对外影响力。二是在西安绕城高速、福银高速、西咸北环线、咸阳机场T3航站楼投放咸阳旅游宣传广告。与《三秦都市报》《咸阳日报》《陕西旅游》等合作,刊发专版20余个。在5.19中国旅游日等大型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推出“门票优惠月”等政策。三是全面完成全市11家A级景区“一机游三秦”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咸阳市智慧旅游建设方案》已通过评审,旅游监测运行中心及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开展了多次线上专题宣传,市旅文委官方微博获2018年度“陕西十大文化旅游微博”称号。由中国城市第一媒体旅游联盟、陕西省旅游协会和华商报社主办的“新时代·新征程”2018中国旅游总评榜陕西分榜评选活动中,咸阳被评为“年度最受欢迎文化旅游名城”。六是协助CCTV4《城市1对1》栏目组完成了咸阳美食、美景和文化的拍摄工作并播出,协助中省媒体完成陕西旅游成果的采访报道和拍摄工作。

6.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一是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对汉甘泉宫遗址、唐帝陵陪葬墓进行考古调查,配合西北大学对三原天井岸村汉代礼制建筑遗址进行考古调查。二是首批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进展顺利。乾陵、昭陵、茂陵完成标识系统建设工程,乾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启动实施。三是大遗址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大佛寺保护规划已征求国家相关部委意见,昭陵、郑国渠遗址保护规划国家局已原则同意待省政府公布实施,秦直道起点遗址、泰塔保护规划编制经费已到位,乾陵司马道西侧边坡保护加固工程立项已经国家局批复。四是唐帝陵石刻扶正、古建维修有序推进。崇陵、贞陵、庄陵、献陵、端陵的石刻扶正全面完成,建陵正在实施;泰塔、三原城隍庙财神殿地基下沉抢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五是科技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完成泾阳智慧安防科技产业园等20多个项目选址和咸阳装备产业园区法士特等20个项目的考古勘探以及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5个项目的发掘工作;西平铁路礼泉至茂陵站增建二线、107省道改线等项目选址,国家文物局已批复同意;东庄水库枢纽工程等项目选址已上报待批;完成41处国、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和界桩的竖立工作。六是爷台山战役遗址、习仲勋革命活动旧址等12处文物点列入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完成马栏革命旧址等6处陕北革命旧址维修保护方案。

7.文化遗产活化传承不断提升。一是6月9日在陕西历史博物馆举办了“2018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咸阳之夜大型公益文化活动”,在各类线上线下媒体形成了宣传的矩阵效应,极大地宣传展示了咸阳历史文化和人文魅力;11月12日在深圳举办了《大秦帝都 咸阳遗珍》文物展,展品共计176件(组),此次展览是咸阳首次大规模集中各县市区馆藏文物精品举办的独立对外展出,粤港澳等30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在乾陵举办了“5·18国际博物馆日”咸阳主场宣传活动,扩大咸阳历史文化传播力。二是白村、西头村社区博物馆建成并开放;咸阳博物院陈列布展内容设计已完成;淳化爷台山战役纪念馆基本陈列等8个项目的立项报告已报省文物局;长武县博物馆等6个陈列布展及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已经省文物局批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乾陵博物馆和茂陵博物馆展陈提升项目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古渡遗址博物馆、茂陵博物馆等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方案已编制完成。泾阳安吴青训班、礼泉烽火村获首批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三是配合省文物交流中心完成了赴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文物外展工作,联合省历史博物馆先后在哈尔滨、沈阳、桂林举办陕西文物精华展,加快了我市文物对外交流的步伐。

8.文物旅游安全持续加强。一是与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签订《文物旅游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就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组织开展季度、节假日等安全大检查,不打招呼抽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督办了泾阳郑国渠旅游景区安全隐患、崇陵“走陵”媒体报道事件、旬邑破坏安仁瓷窑和太村镇基建工地文物勘探事件,消除了社会影响;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开展全市文物系统违法建筑调查工作。三是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文物犯罪“鹞鹰”专项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对彬塔等文物案件现场进行了勘察,与消防支队联合召开了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约谈会,对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消除安全隐患8处。四是礼泉文庙安防、消防,香积寺塔和普通宝塔安防项目通过省文物局立项;全市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视频联网建设试点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是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共6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原咸阳市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委员会(本级)

 

2

 

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

 

3

 

咸阳博物院

 

4

 

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5

 

咸阳市文物钻探管理处

 

6

 

咸阳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91人;实有人员175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145人(参公16人、财政补助129人);单位管理的遗属4人。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本年度部门收入支出总计6425.99万元,比上年增长273.7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拨款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部门收入由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构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86.76万元,占比76.05%,年初结转和结余总计1539.23万元,占比23.95%。

本年度部门支出由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年末结转和结余构成,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总计4162.39万元,占比64.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计164.6万元,占比2.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总计1303.6万元,占比20.3%,住房保障支出总计103.68万元,占比1.61%,年末结转和结余总计691.72万元,占比10.76%。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86.76万元,比上年增长17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市文物钻探管理处非税收入增加;支出总计5734.27万元,支出比上年增长1121.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部门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总计5734.27万元。其中文物支出总计4162.39万元,具体包括行政运行255.7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文物保护2193.99万元,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博物馆1662.62万元,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其他文物支出50万元,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总计164.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总计1303.6万元,具体包括旅游宣传807万元,用于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及旅游宣传品制作费等的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96.6万元,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总计103.6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6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8.72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36万元;公用经费171.65万元,具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2.29万元,比上年增长2.43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支出2.27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减少原因是赴日参加陕西(京都)旅游推介支出数比上年赴俄罗斯参加哈卡西国际文化旅游论坛支出数少。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4万元,比上年增长1.22万元,增长原因是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110 批次,751 人次,支出5.98万元,比上年增长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公务接待外省市政府代表团学习调研咸阳市乡村旅游工作批次人次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总计4.59万元,比上年减少5.7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总计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综合性市级会议支出,严格会议审批手续,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没有超过年初会议费预算。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 9个,共涉及资金 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4.4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