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友谊县金山小区供暖不达标屋内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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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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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友谊县金山小区供暖不达标屋内寒冷

  ID   19900151  
领域   城建   类型   投诉/求助  
留言时间   2024-02-20   留言人   18********6  
留言内容   我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金山小区住户,我们小区所有住户连续好多年供暖不达标,多年了也没能给我们实际解决问题,之前两年我家就报停用电取暖太冷了就搬到跟父母一起住,可是今年不给我们报停温度还是那个样子,我们找到有关部门进行室内测温结果也是没有达到国家供热标准,今年就因为太冷,小区大多数业主都不交取暖费了,可现在不交就给停止供暖,今天给我们又贴出通知要求交费用,我去到物业供热公司问这个费用怎么交,说全额交款来年在减免,可是供暖物业公司每年都这么说,也没有兑现,我们现在已经不相信供暖物业公司的话,这个话说了太多年了,况且今年我出去打工回到家里已经12月份了,在我不知情况的情况下把我家供暖阀门完全关闭,跟本没有得到供暖温度冷不给报停,家里无人情况下没有通知我供暖也给停了2个多月,并且温度一冬天还没有达到供暖标准还得交取暖物业费用,物业也没有人给我们打扫卫生冬天小区院子积雪成堆还得交物业费,我们现在是屋子里面都冻手,冬天踩着雪壳走,垃圾小区满院跑,可是供暖物业公司还得要求我们交取暖物业费,这些都是我们实际重在民生的问题,我们小区居民恳求省长在百忙之中能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下实际问题,今年我们这个费用该不该交怎么交给取暖物业公司,恳求领导在百忙之中能为我们解决下实际问题,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2-23   回复单位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回复编号   688497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供暖企业反馈该用户2022-2023供暖季为报停状态,2023-2024供暖季想继续报停,但因业主楼上楼下用户投诉,违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用户停止用热,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恢复供热”,所以供热公司未同意您申请的报停。 经了解,您已于2024年2月21日缴纳了供热费,供热公司也对您的取暖费用进行了减免。2月22日金山小区供热公司和我县工作人员也分别对您进行回访,您对此问题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如有疑问请联系友谊县住房服务中心供热办,联系电话:8758333。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