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2、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4、指导全市公路、水面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负责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6、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7、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全力做好环境保障工作,确保年度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国省干线公路:确保年度完成投资7亿元;农村公路:强力推进“小康农村路”建设,确保年度完成投资13亿元;汽车站场:开工建设陇县、太白客运站,加快宝鸡城南客运枢纽、宝鸡客运北站,以及凤翔、渭滨(速特)、扶风等货运站项目报批、工可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完成岐山凤鸣客运站、眉县常兴客运站建设并投入运营,完成千阳、陈仓和扶风客运站的维修改造项目。
2、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强化公路应急处置和保畅工作,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公路安全通畅;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快传统运输业转型升级,强力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进程,全面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布局,继续提升通村客运通达深度,推动甩挂运输、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强化项目进度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抓好交通筹融资和资金监管,重点做好太凤高速征地拆迁、麟游过境、灵官峡隧道、蒲村到马家镇等四个项目的融资工作,确保公路建设资金有效供给和安全使用。
4、强化安全管理,增强环保意识,建设平安交通和绿色交通。加强交通运输、公路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杜绝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交通发展理念,把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生态文明、共享发展和绿色发展等理念贯穿于交通重大项目的方案调研、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进一步提升文明工地建设水平,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做出贡献。
5、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1869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2017年无车辆购置预算安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西部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的总体目标,以追赶超越为主线,全力加快项目建设;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以“四个交通”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市财办预[2015]86号)要求,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形成评估实施统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区分,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充分运用的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
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5370.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3972.35万元,非税收入1398.00万元。总收入比2016年增加308.70万元,增加2.05%,主要是2017年收入预算中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1537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35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12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0万元;项目支出13115.00万元。支出比2016年减少689.32万元,减少4.29%,主要是2016年预算中包含2015年末结转的预算资金。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225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0万元。比上年减少8995.20万元,原因一是宝鸡公路管理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在项目支出中下达形成的减少,二是各预算单位的正常增资及运管处机构变化形成的人员增加,三是增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
(2)项目支出11717万元。比上年增加6907.88万元,原因一是增加宝鸡公路管理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减少市公路处非税收入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支出预算(预算直接下达各县区财政);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259.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7.49万元,原因是市运管处机构变化增加陈仓运管所退休人员和2017年增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102.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01.58万元,原因是宝鸡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17年在“公路养护”支出中下达;
(3)行政运行(2140101)365.6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4.80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2017年预算在“其他公路水路支出”中下达;
(4)公路养护(2140106)11481.95万元,比上年减少399.17万元,原因一是增加宝鸡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二是市公路处非税收入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预算直接下达各县区财政;
(5)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1169.91万元,比上年增加359.10万元,原因是市运管处机构变化,与原陈仓运管所合并而形成预算增加;
(6)其他公路水路支出(2140199)593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2017年预算科目“行政运行”、“公路养护”调整形成的。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5、 “三公”经费预算40.3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54.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3.31万元,减少5.74%。
(1)、2017年无出国出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1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31万元,减少21.08%。2017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活动预算费用。
(3)、2017年无公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增加6.46%,2017年开工重点项目多,一线检查增加。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出差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努力降低公车运行成本。
(4)、会议费预算8.50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减少43.33%。2017年,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宝鸡市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减少会议支出。
(5)、2017年培训费预算5.50万元,比上年增加,是根据2017年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61万元,公务接待继续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严格按照公车改革后的车辆使用规定执行,减少开支,从而使“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较低水平。
本年度预计接待90批次930人;出国人数0人;公务车购置0辆。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65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为交通局机关,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 5.31万元,增加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升薪。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2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95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13115.00万元,来自市本级财政预算。
2、支出分类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13115.00万元,其中:⑴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农村路建设项目和省道104项目贷款债务置换利息523万元,邮政寄递渠道监管经费10万元,交通运输专项业务经费40万元;⑵宝鸡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⑶、宝鸡市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经费1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农村公路路产恢复15万元;⑷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非税收入安排的道路运输专项业务经费204万元;⑸宝鸡市公路建设局:差额单位工资补助92万元,超限站人员及运营经费21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路产恢复39万元;⑹宝鸡公路管理局:职工供养经费10614.00万元,超限站治超及设备维护100.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路产恢复1140.00万元
3、专项资金中期规划编制情况。2017年项目预算编制围绕2017年交通运输工作需要及“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综合各种因素,以确保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4、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⑴债务置换利息项目,主要是解决以前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贷款政府债务置换后产生的利息;⑵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主要为了保证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及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等专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事业有序发展;⑶职工供养经费及超限站运营经费项目,主要是为了保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超限站治超工作正常进行;⑷路产恢复项目,主要用于公路坑槽修补、路沿、防护设施维修、公路标志标线更新等方面,为确保公路通畅、百姓安全出行服务。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交通运输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