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宝鸡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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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20:47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农村、城镇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测和水资源公报。

7.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及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13.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2.河道采砂管理职责分工,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水利工作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不忘初心、追赶超越、群众满意”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补齐短板、保障安全,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为主线,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兴水管水方针,围绕“一个中心”(项目建设),突出“两个重点”(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强化“三种理念”(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构建“四大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体系、城乡供水网络体系、水生态治理保护体系),力促“五个转变”(促进单纯治水向系统治水转变、刚性治水向柔性治水转变、财政投入为主向多元化投融资转变、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水利项目重建轻管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统筹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等问题,着力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新格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年目标任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争取中省投资10亿元;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年降低率大于4%;完成4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13万群众饮水条件;打配机井443眼,新建修复小型泵站24处,新增提、引、蓄水能力500万立方米;新修改造基本农田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7万亩(其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修复整治渭河生态区滩面1.92万亩(新建5600亩、续建13600亩),新修加固堤防9.44公里;建设生态涝池61座,建成国家级水保科技示范园和省级水保示范园各1个;完成水产品产量7500吨,实现渔业总产值2亿元,水产品产地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征收水资源费3200万元。

(一)大干“水工程”,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全力以赴促建设。大力推进21个续建、新建项目,完善中省投资计划执行逐月统计调度、季度通报分析、半年稽查研判、年度考核奖惩机制,加快前期进度,力促开工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集中精力抓好总投资5.87亿元的8个市级续建、新建项目和总投资23.8亿元的7个重大前期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责任单位,把任务分解到人、目标量化到月、成效考核到季,破解难题,大干快上,确保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2.超前谋划扩储备。紧盯国家投资重点领域,及时捕捉信息,把握政策动向,积极申报争取,在水源建设、水保生态、农田水利、安全饮水、渭河和重要支流治理等方面再争取一批项目资金,按照上年度投资规模2倍以上分层次、分步骤、分梯队做好项目储备,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水利建设。

3.健全机制严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四项制度”,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完善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分级管理,抓好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加强财务审计,落实项目稽察层级负责、互查互纠、清单问责“三项要求”。以“红线意识”强化在建水利项目施工现场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坚决做到无一个漏洞、无一处盲点、无一点疏漏,严防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优化“水布局”,全力推进重点水源建设

4.加快在建抓投资。细化建设内容,落实投资额度,全面加快麟游长益庙、崔木水库和太白石沟水库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亿元,完成长益庙水库、崔木水库输配水配套项目和太白石沟水库主体建设,确保早建成、早受益,促进水资源区域均衡、共享利用

5.做足前期抓开工。全面加快6座首批列入国家小型水库项目的可研、初设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争总投资4.8亿元的陇县南峡沟、太白县龙王河、眉县远门河3座水库开工建设着力构建空间均衡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普化、冯坊河、官村峡、银洞峡4座水库可研、初设编制,力争年内立项。

6.立足当前抓谋划。紧盯当前群众急需解决、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饮水难题,策划包装大型抗旱应急项目,利用官务水库,并通过冯家山水库灌溉渠道补水,着力解决扶风县北部部分镇村10万余群众缺水问题;利用石头河水库向西安供水渠道规划建设4处抽水站,解决眉县群众反映强烈的秦岭北麓地区农田灌溉问题

(三)治理“水环境”,全力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

7.促系统修复。统筹实施滩面整治、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湿地建设等项目,计划投资3.79亿元(其中市区段投资2.43亿元),治理滩面1.92万亩(新建5600亩、续建13600亩),修建渭河防洪工程9.44公里,建设蔡家坡水生态景观工程2处,形成景观水面90万平方米;协助加快市区段11个滩区公园、1个自行车专用道、4个亲水平台等节点工程建设,全力打造“水景相望、生态优美、兼具休闲、产业集聚”的立体生态走廊。

8.治环境卫生按照“水清、河畅、面净、岸绿、景美”总体要求,以渭河沿线堤顶道路、河道滩区、公园景点、绿化带、护堤地等为重点,切实加强渭河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划定责任范围、建立保洁队伍、明确工作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全力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着力解决渭河沿线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渭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成效。

9.抓红线管理。结合全省《渭河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加快渭河生态区红线划定埋桩定界等扫尾工作,研究确立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等功能区划定原则、标准和方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渭河断面和入渭排污口水质监测,对在渭河生态区出现乱采、乱挖、乱建,擅自新建排污口,违规排放污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切实把红线管理落到实处。

(四)防治“水灾害”,全力推进防御体系建设

10.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工作触边筑底、预案进户对人、措施管用到位,完善市水利系统领导包抓县区防汛工作制度,大力开展重点抽查和日常检查;层层签订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细化内容,靠实责任,强化执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工作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11.狠抓隐患整治。在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和流域控制性工程建设的同时,扎实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汛前完成水毁灾损修复加固任务,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和抗旱规划项目建设。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提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汛前检查,并坚持日常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查漏补缺,消除隐患,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不溃堤、不跨坝,超标准洪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发生干旱时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有保障。

12.强化应急准备。完成渭河、金陵河和城市防汛预案、全市抗旱应急预案等修编;根据需要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修维护;充实抢险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积累实战经验,全面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城市排涝能力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冯家山大型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研究;做好春旱和夏伏旱天气预防工作,科学调配水源,全力保障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强化防汛抗旱应急值守,完善预警机制,加强调度管理,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有保障、群众有水喝、农业不减产。做好2017—2020年抗旱规划实施前期工作,完成前三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验收。

(五)完善“水设施”,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3.实施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坚持“统筹城乡、建管并重”的思路,集中资金和力量,加快以标准偏低、条件困难为重点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投资4000万元,实施4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善和提高饮水不稳定、易反复及贫困地区13万群众饮水条件,切实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阶梯水价改革,提高运行管护水平。加强石头河供水工程管理,拓展供水范围,提高质量效益。

14.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紧盯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加资金投入,整合资源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成冯家山水库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资1.7亿元,完成5个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2个稻田恢复试点建设项目和5个2017年新增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任务,打配机井443眼,新建修复小型泵站24处,新增提、引、蓄水能力500万立方米,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7万亩,其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

15.加快防汛抢险应急工程。做好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等项目初设审批、土地征用等前期工作,投资1.14亿元,开工建设嘉陵江凤县段、千河千阳县北岸至冯坊河段等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3.3公里;大力推进太白县石头河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勘察设计、项目评审、立项批复等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治理河堤7公里,完成防汛通道等、绿化及景观节点打造。

16.强推水利脱贫攻坚工程。脱贫攻坚水利先行,构建行业、定点、片区联系等水利扶贫工作格局。发挥水利在资金、技术方面的优势,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为农村贫困地区实施特色农产品、现代农业发展等脱贫项目创造条件。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直补资金,全面推行大中水库移民困难大学新生补助政策,加快水库贫困移民脱贫步伐。

17.注重渔业提质增效工程。提高名优产品养殖规模,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成金台、凤翔和眉县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持续实施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程,抓好水产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承担的任务;加强渔业船舶和船用品检验,深化“三证合一”改革;统筹抓好渔业行政执法、保护区管理、增殖放流等工作,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7500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2亿元。

(六)管好“水资源”,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8.强化“管水”。从控制水量、提升水效、保护水质入手,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做好省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迎验和对13个县区考核工作;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加快水资源在线监测和监控系统专网建设,开展全市地下水水质和市区八大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力保障水资源安全。

19.狠抓“节水”。坚持同步发力、立体统筹推进,深入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全面节水行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全力抓好输水、灌水、用水全过程节水,继续抓好节水示范单元创建,确保全市业节水灌溉率达到8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6%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8.8亿立方米以内。

20.系统“治水”。加强源头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系统修复水生态,加快坡耕地、农发水保和16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建成生态涝池61座,新修改造基本农田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完成一城江山、西府老街2个城市水保典型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创建国家级水保科技示范园和省级水保示范园各1个;加快总投资1.7亿元的太白、凤县丹江口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站,抓好小水电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和河流生态修复,采取强制工程措施保障河流泄放生态水量。积极开展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水环境等行为,建立人水和谐的水事新秩序。

(七)深化“水改革”,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21.全面加快落实河长制。出台《宝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流域划分为主线、以属地管理为核心,加快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河长体系,逐级逐段设置河长,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处理好河流水系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责任和职责,及时公布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22.持续推进各项综合改革。以“放管服”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简便、监管有力、便民优质的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职责,抓好凤翔县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灌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引导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23.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建立水利投融资稳定增长机制,用足用好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政策,通过专项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金融、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增加水利投资

(八)严管“水利人”,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向中央核心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从主体、监督入手,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细、到岗到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2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格遵守《条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法纪,严守规矩,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自觉接受监督,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新常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持续巩固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2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勇气,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力的问题,使敢于面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成为最给力、最温暖、最鼓舞人心的正能量;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矛盾面前敢抓敢管,风险面前敢作敢为,精益求精,注重实效;对定下的事、部署的工作,不推脱,不躲避,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标准不高的问题,在时间上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7.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把班子带硬气,把队伍带整齐,切实增强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继续实施人才兴水战略,建立高校人才引进、专业人才培养、后备干部储备机制;做好工会、离退休干部、共青团、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水利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聚集水利改革发展的能量和潜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倡导“快乐学习、健康生活”,焕发干部激情、激发队伍活力,用学习的能量汇聚正气、用学习的智慧破解难题,胸怀全局,主动担当,争做发展排头兵,奋力开创新局面。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1

 

宝鸡市水利局 

 

行政

 

全额拨款

 

2

 

宝鸡市石头河引水工程建设处

 

事业

 

全额拨款

 

3

 

宝鸡市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

 

事业

 

全额拨款

 

4

 

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

 

事业

 

差额拨款

 

5

 

宝鸡市水产工作站

 

事业

 

全额拨款

 

6

 

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处

 

事业

 

差额拨款

 

7

 

宝鸡市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事业

 

差额拨款

 

8

 

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事业

 

全额拨款

 

9

 

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0

 

宝鸡市河务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1

 

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2

 

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事业

 

全额拨款

 

13

 

宝鸡市水利干部进修学校

 

事业

 

全额拨款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序号

 

单位名称

 

在职人数

 

固定资产

 

1

 

宝鸡市水利局 

 

31

 

5484709.22

 

2

 

宝鸡市石头河引水工程建设处

 

5

 

316452

 

3

 

宝鸡市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

 

19

 

738000

 

4

 

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

 

438

 

649837191.73

 

5

 

宝鸡市水产工作站

 

28

 

1525624.00

 

6

 

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处

 

84

 

2169117.81

 

7

 

宝鸡市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39

 

580498

 

8

 

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33

 

443537.00

 

9

 

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处

 

25

 

1634719.70

 

10

 

宝鸡市河务管理处

 

17

 

648823

 

11

 

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处

 

26

 

764419

 

12

 

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7

 

6779368.58

 

13

 

宝鸡市水利干部进修学校

 

11

 

314925.00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84.38万元。

七、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项目支出2037.70万元,其中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1700万元项目用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职工工资,完成工程维修管护任务;宝鸡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100万元用于按时保质完成前期设计;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90万元用于对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唤起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20万元用于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宝鸡市水产工作站12万元项用于对全市天然渔业水域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宝鸡市河务管理处35.7万元用于对全市河道采砂管理,涉河项目踏勘,大气污染防治等进行监督管理;宝鸡市地下水监测管理处80万元用于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水量的动态监测,为政府合理制定地下水禁采、限采、开采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为地下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八、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宝鸡市水利局收入预算为5222.08万元,较上年增长17.6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037.70万元,较上年下降67.98%。

一是按照公共预算拨款,2017年公共预算4984.38万元,非税收入237.7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222.08万元。二是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4.3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023.80万元,较上年下降12.6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起人员经费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650.7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33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7.9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2.60万元。 2017年度项目支出2037.7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222.08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为52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2650.7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330.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7.98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9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2.60万元;项目支出2037.70万元,其中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1700万元、宝鸡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100万元、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90万元、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20万元、宝鸡市水产工作站12万元、宝鸡市河务管理处35.7万元、宝鸡市地下水监测管理处8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出国人数为0,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为2.88万元,接待20批次,200人,上年公务接待费为4.18万元,相比上年显著减少,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接待批次人数进一步下降,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1万元,相比上年大幅下降,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1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和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处、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宝鸡市水产工作站等4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3.4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3.66万元 ,增长16.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5.4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00万元。

九、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037.70万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167.70万元, 水土保持90.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700.00万元,水质监测80.00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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