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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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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今晚传媒大厦(南开区南京路358号),是隶属于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二级单位,为进一步扩大平台的受理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话务办事专员,具体岗位如下:

话务专员212名,主要是通过接听电话解答公众咨询,受理群众生活服务求助,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等。

现场话务专员20名,担负普通话务专员岗位职责,参与赴现场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现场有时较偏远。

英语话务专员2名,主要负责英语的话务工作,通过接听电话解答公众咨询。

日语话务专员2名,主要负责日语的话务工作,通过接听电话解答公众咨询。

韩语话务专员2名,主要负责韩语的话务工作,通过接听电话解答公众咨询。

心理咨询话务专员2名,主要负责心理咨询相关工作。

具体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场话务专员以男性为宜,其他岗位男女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

7.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楚、语音清晰;

8.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

9.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10.热爱热线服务事业,有长期立足岗位真诚为企业、群众服务的志向。

以下岗位除需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英语话务专员岗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630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8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6.0分及以上。

日语话务专员岗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日语能力,日语能力测试N3及以上。

韩语话务专员岗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韩语能力,韩国语能力考试(S-TOPIK)2级及以上。

心理咨询话务专员岗位要求:

心理学相关专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7.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二)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

(三)报名、缴费时间:7月2日9:00—7月10日18:00

(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45元/科,两门科目)

(五)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填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对报名登记填写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视情核减或调整岗位间的招聘计划数。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改报时间:7月11日0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2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3号楼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7月12日9:00—7月14日8:00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4日

考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招聘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7月19日—7月21日登录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事项。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时间:7月22日—7月23日,9:00-11:30,13:30-17:00。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50号窗口。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一)人才测评

人才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责任感、工作积极因素等,人才测评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参考内容。未参加人才测评环节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人才测评。

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二)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100分为满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五、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面试复试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人员检查出重大疾病、传染病及漏检项目,视为体检不合格。因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相关规定要求,请体检合格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提交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内容。

(二)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天运人力资源网)及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录用人员岗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试用期3个月。

派遣期内,无违纪情况且通过培训达标人员,可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薪资待遇

(一)薪资结构:

试用期:基本工资3000元。

转正后:工资3700元—6000元。

(二)福利待遇:工作稳定,享受五险一金、加班费、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带薪年休假等国家法律规定的职工福利。

(三)工作时间:执行综合工时制,按便民中心业务需求排班,每月2至3次夜班。

(四)培训体系:为员工免费提供系统操作、话术礼仪、业务知识、沟通技巧等多方面专业培训。

(五)晋升空间: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职业前景规划及岗位晋升空间,根据个人业务水平和综合表现,可参加定期组织的组长、班长竞聘。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4214164、2423702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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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医疗卫生行业特殊,要求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奉献精神;

5.起始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二批及以上本科(博士及副高职称人员除外);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7.报考年龄和报考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应聘2019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2-60765135。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7月8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7月9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改报时间:2019年7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时。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医院将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笔试信息。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用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并将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要求条件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岗位条件中要求“研究方向”岗位,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最终成绩。

笔试和面试各占招聘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并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5.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医院人力资源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60765135监督电话:022-60637802

天津市急救中心

结合天津市急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院前急救护士130人,具体岗位及需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心理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吃苦耐劳,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强,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5、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1、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且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执业期间无医疗责任事故;

4、1984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具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相关信息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19年7月2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网站: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时至7月27日下午17:00时止。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7月30日上午9点开始自行打印准考证,8月3日-4日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下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等。

(三)考试

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阶段。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依次参加以上三个阶段的全部科目考试,任何一个阶段或科目出现缺考的,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及录用程序。

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总成绩合成方法为: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派遣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120”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022-24321200。

天津物资贸易学校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西路清莹道8号,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开展经济学学科中专学历教育,财经专业培训(相关社会服务)。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数学教师: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该专业中职、高中或者高校教师资格证。数学教师面向以下专业招聘: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学前教育教师: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该专业中职、高中或者高校教师资格证,有多年从事该专业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具备中级职称,双师型优先。学前教育教师面向以下专业招聘:学前教育、舞蹈等相关专业。

法务人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法务人员面向以下专业招聘:法律、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相关专业。

财务审计人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及审计工作经验。财务审计人员面向以下专业招聘: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具体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人文素养,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二)应聘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三)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3日在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网站()发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0日,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网站查看招聘工作方案,通过邮箱tjswzmyxx@163.com(密码zp123456)自行下载《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求职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将登记表及本人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zxxrlzy@126.com,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年份”。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我们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发送确认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未收到确认邮件的报考人员可电话联系学校行政办公室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报名表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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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923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7月13、14日休息)

审查地点: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行政办公室

审查方式: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1、《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求职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公布在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与考核

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笔试、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考察。适时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招聘遴选工作。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从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一)专业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专业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关注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关注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三)试讲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试讲。根据专业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的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本环节主要考查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题目:试讲前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试讲人员。

(四)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面试、试讲的成绩均为百分制,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讲占总成绩的20%。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总成绩公布:在网站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成绩公布后,根据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备案

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咨询电话

022-23792300,举报或投诉电话:

23792420。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是我国最早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国家级非营利性专业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三农”,有志于从事农业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在校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并制作目录)。

登记表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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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4日前请将报名材料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所学专业+学校名称”格式命名后发送至aepihbs@126.com。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相关附件。

(二)资格审查:由本所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本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同时参加职业心理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报告原件邮寄至本所,同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本所联系邮箱aepihbs@126.com。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六)考察:由本所考察小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考察通过的拟聘人员,将在本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一)个人报名材料务必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国外高校毕业生应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效文件(原件),报到时应通过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人员来津派遣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三)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Email,保持联络畅通,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相关招聘信息在网站()适时公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王迪

联系电话:022-23613820(传真)

电子邮箱:aepihb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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