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天然气、供热价格表
一、城市自来水供水价格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民用生活用水
2.1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饮服、基建用水
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桑拿、足浴、汽车用水
10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绿化、消防用水
1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的绿化用水,定额内执行3.16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吉县发改[2023]147号
公厕用水
免费公厕用水价格2.1元/立方米,收费公厕用水价格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二、天然气
居民用气
2.14
发改委【2015】1070号
工商业生产、经营用气
2.88
发改委【2015】1070号
汽车加气、CNG用气
价格随时浮动,不固定
三、暖气费
暖气收费标准(建筑面积)
2022年新调整的供热价格为(县发改委调整的):居民供热价格为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23元/平方米。
吉县发改[2022]208 号
四、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费
1.1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工业、商业、基建污水处理费
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饮食服务业污水处理费
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桑拿、足浴、洗车污水处理费
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公厕污水处理费
免费公厕用水价格1.1元/立方米,收费公厕用水价格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五、垃圾清运费
城市居民垃圾清运费
1.2元/人/月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清运费
2.5元/人/月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商业单位清运费
商业用房按面积收取,餐厅、菜店、活鸡销售点0.8元/平方米/月;商业网点0.6元/平方米/月;舞厅、宾馆、招待所0.4元/平方米/月;其他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临时摊点清运费(4平方米以内)
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公共场所清运费(按使用面积)
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