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医卫·资讯】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西安凤城医院被罚2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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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30 02:04

近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对西安凤城医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医保处字〔2023〕第 15 号),该单位因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罚 227.739181 万。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西安凤城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对此,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西安凤城医院 1. 责令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 处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 1.8 倍罚款,计 2277391.81 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凤城医院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9 日,地址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 9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