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三小”立法让食品安全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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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1 02:39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蔡英 张收鹏)陕西省是全国率先对“小摊贩、小餐饮、小作坊”行业实行地方立法的省份之一,经过2016年一年的综合整治,全省共完成对4万多家小餐饮和1万多户小作坊的经营许可提升工作,效果怎样?记者近日在宝鸡进行了实地探访。

  宝鸡市市民韩娟:“统一了这个地方,还佩戴了健康证,感觉比以前放心、安全多了。”

  宝鸡市市民薛元:“以前那种在路边吃的话,(摊贩)他们属于打游击了,(现在)在这的话,最起码我吃的拉肚子了我有人找啊。”

  统一的餐车,固定的摊位,让这些食品小摊位前也聚集了不少人气。一个晚上,小摊贩张万里就卖出去七、八百块钱的当地小吃豆花和凉皮。

  小摊贩张万里:“现在大多数都是回头客。过去肯定不行,要是城管来了,赶紧跑。”

  其实在三年前,张万里的收入只能算是勉强度日做生意。由于没有固定的摊位,再加上缺少经营许可,他不得不到处打游击做生意。为逃避监管部门检查不只是张万里,还有给他供货的小作坊。

  小作坊主闫银江:“最怕人家来检查,突击来检查,我就翻墙跑了,看人走了我可就回来了,因为以前(作坊)里面确实是脏乱差。”

  据了解,目前在我省像这样的“三小”从业人员有30多万,由于他们分散隐秘、流动性强,再加上一度缺乏配套的法律条例和管理办法,一直都是监管难题。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小”整治办公室副主任张钰:“一味地取缔又不可能,因为‘三小’的从业者他们本身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就靠这样的一个小摊点、一个小门面来支撑整个一个家的生活。”

  2016年1月1日起,陕西省开始实施《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按照小作坊集中生产、小餐饮改造提升、小摊贩统一管理的要求,明确了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所在地县级食药监管部门经营许可,食品摊贩由市容或城建部门统一划定区域集中经营,通过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来进行备案,并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小摊贩张万里:“这个是擀面皮、这个是这些粮油还有大豆的(许可证),我感觉到心里踏实,是国家检查过的。”

  今年,陕西省还针对小作坊产品检验检测这一空白,对渭南富平柿饼、宝鸡岐山擀面皮等63种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产品,依据其工艺流程和生产要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为基层执法部门监管小作坊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