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办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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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02:34

索引号:010808417N/2024-00290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27 10:18:54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发〔2024〕1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7 10:13:34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在《2024年陕西居民新年愿望调查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市政府决定开展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找准工作着力点和抓手,明确责任,加压推进,确保更多的民生实事早落地、早见效,努力把更多的发展成果转化为惠民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群众对医疗服务投诉率比上年度下降10%。

工作措施:1.强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建成省级重点专科5个,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1-2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友好分娩服务示范单位2-3个;2.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达到40个;3.加强重症、呼吸、老年病等专科护士培训,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供给,开展老年护理服务试点;4.加强医疗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内引进各类医学人才200人以上;5.开展提升患者体验活动示范单位评选,宣传推广典型案例;6.新建市级质控中心15个、县级质控组织50个;7.常态化开展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效解决群众在12345政务热线、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留言版等平台的投诉,有效破解群众在医疗服务方面的投诉。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1.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135家居家(租赁)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建设;2.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机构推荐标准达到30家,符合基本标准达到110家;3.提供高质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73%,签约人群满意率达到80%以上;4.做实做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帮扶卫生院实现全覆盖;5.强化基层人才培养,完成29名骨干医生、412名乡村医生培训、4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家庭医生团队培训。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开展社会救助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对生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工作措施:1.完成全国社会救助信息核对试点,对宝鸡智慧救助管理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改造,在全省率先开通信息核对电子授权功能,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和信息核对全程网办;2.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常态化推进低保、临时救助扩围增效;3.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募精神病托养机构开展农村特困精神障碍人员集中托养试点,减轻特困精神障碍人员家庭负担;4.新建33个镇街未保工作站,指导未保站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丰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方式;5.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分析,严把发放审核关,坚持人员动态调整,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识别,资金按月发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老年人助餐点实现县区全覆盖,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率达到70%。

工作措施:1.印发《宝鸡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宝鸡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宝鸡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加强政策支持力度;2.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建设或承接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通过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积极发展养老机构+助餐、中央厨房+助餐、餐饮企业+助餐等老年助餐模式,提高助餐覆盖率;3.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运营,新建27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11所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400张,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签约率达到100%;4.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对17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1.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人数达到140万、人均缴费水平达到540元以上;2.年底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186元以上。

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力度,重点做好中青年群体、困难群体及未续费人员的宣传发动,促进参保率、续费率、人均缴费标准提高;2.鼓励引导部分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众高标准持续缴费,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3.会同市财政部门测算,提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争先进位意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自主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4.巩固深化拓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果,做大个人账户积累;5.全面排查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问题,开展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

主要目标: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接联系率达到100%、就业帮扶率达到90%以上,全市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000个、组织就业见习1650人以上。

工作措施:1.建立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一对一”提供“1131”就业服务;2.高频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畅通毕业生等青年求职招聘渠道;3.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6条措施,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政策;4.加强政策性岗位供给,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扩大企业吸纳、基层就业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七)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全市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工作措施:1.发挥市县两级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强化风险收集、风险研判、风险交流、管控处置、跟踪问效“五位一体”风险动态防控体系;2.开展药品流通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疫苗质量、化妆品等专项整治,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3.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动态监管,开展植入介入类产品、医美用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开展订单式生产防疫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4.加强抽检结果运用、风险隐患自查、风险会商、督促整改和“百人帮百企”等工作,助推市中医医院制剂室、紫光辰济药业新址开工投产,服务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推动药物警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八)开展教育资源优化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1.推进县域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两项创建”;2.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到50%以上;3.推进29个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1.陇县、麟游县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市级初核,争取接受省级评估验收;陈仓区、千阳县、凤县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市级初核,申请省级评估验收;金台区、太白县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市级过程督导;眉县、高新区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市级过程督导;2.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审核监测,并向省教督办申报,争取达标率50%以上;3.实施续建和新开工教育重点项目29个,协调推进宝鸡中学(科技新城校区)等13个续建项目有序实施,加快金台区轩苑第五小学等16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九)开展公租房保障服务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1.加大公租房源供给,持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2.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租房保障家庭满意度。

工作措施:1.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全力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底前建成公租房1449套,持续做好公租房房源供给;2.做好公租房政策宣传工作,加快公租房分配力度,2024年新增分配2000套,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住房保障;3.2024年至少开展4次“便民服务、幸福安居”联合进公租房小区活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提高居民满意度幸福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开展物业服务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全面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群众物业政策法规知识,群众对物业投诉率比上年度下降10%。

工作措施:1.通过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结果通告;2.全市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至少3次,提高业主政策知晓率;3.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效解决群众在12345政务热线、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留言版等平台的投诉,有效破解群众在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各配合单位要结合职能,密切配合协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聚焦重点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努力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特色亮点、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强宣传和氛围营造,不断提升群众对民生工作的认可度、支持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