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全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聚力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15 17:24

西部网讯 (记者 鲁鹏飞)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宝鸡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据介绍,2023年宝鸡市区优良天数274天,位居关中城市第二位;水环境质量指数3.84,位居关中5市第一位;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土壤、辐射环境总体安全稳定。

b4804e3d74fc45c4cdb8a0c0c92bd477.jpeg

今年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6月3日上午9时,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宝鸡高新区高新广场举行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为“市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授牌,为“环保宣教服务队”授旗;生态环境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

根据宝鸡市2023年及今年一季度各类环境质量要素变化趋势汇总分析,2023年宝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4天,优良达标率75.1%,较2022年增加11天。2024年1季度优良天数5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各县区优良天数除太白县持平外,其余县区均有增加。

2023年,宝鸡市平均降尘量5.17吨/平方公里·月,低于汾渭平原考核指标,较2022年下降17.3%。2024年1季度,全市降尘平均值为5.4吨/平方公里·月;1季度市区降尘均值较2023年同期降低16.9%。对比最新关中地区降尘考核指标,一季度降尘量达标。2023年全年到2024年1季度,市区均未出现酸雨。

宝鸡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对渭河、嘉陵江、金陵河、清姜河、千河、石头河、宝鸡峡总干渠等16条河流(干渠)的14个国控、12个省控、5个市控地表水断面按月开展例行监测,达到Ⅰ-Ⅱ类水质断面26个、Ⅲ类水质断面4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Ⅰ-Ⅲ类水质占比96.8%,整体水质状况优。与2022年相比,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

2023年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按月进行全年监测,水源地达标率100%;嘉—清饮用水水源地、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为达标水源。2024年1季度,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嘉--清水源地、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全市水环境质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水环境质量关中领先。2023年宝鸡市14个国控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指数为3.8445,位居全省第四、关中第一。

2023年,宝鸡市功能区声环境持续稳定达标。2024年1季度,市区功能区噪声均值达标。2023年宝鸡市电离、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监测结果均处于本底水平。

下一步,宝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落实部省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重点任务,奋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