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充足的优质生源,特制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1.凡录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免收住宿费和上网费用,复试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2.第一志愿报考或调剂我校并录取的工程硕士(包括光学工程与机械工程)研究生,入学后免收学费(3年)。
3.学校设立覆盖率为75%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二等奖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三等奖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年。我校10月份评定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参考如下因素:
(1)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报考985或211高校调剂录取到我校。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奖励比例和标准执行,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
5.研究生助学金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覆盖率为100%。
6.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通过考核上岗。“三助”岗位津贴为600元/人·月,岗位考核合格后一年按10个月发放。
7.本政策针对于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本政策由宝鸡文理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