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暖气初装费要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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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09:41

  以往市民购买新房,要承担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的天然气、暖气等初装费。今后类似收费将成为历史!11月22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

  《方案》明确,为加快深化我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按国家规定时间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要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任何单位(个人)代收水电气暖费用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清理特权收费,市、县级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要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明确收费的具体取消时间、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措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未取消前,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2021年3月1日后新建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统一纳入土地开发支出或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

  对于供暖供气等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市民如果发现不合理收费,可以向12315、12345平台和市长信箱等渠道投诉。对群众关于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投诉即接即查、严肃处理。(记者 逯彦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