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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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7:11

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规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保证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4 号)精神和《宝鸡文理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等学校文件和实际情况,政法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坚持选拔具有创新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政法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我院部分研究生导师、外语学院老师等。组长对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并且负责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与管理。根据招生类型,成立两个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组。分组情况如下:详见官网

三、复试分数线与招生指标

2022 年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线执行 2022 年国家 A 区分数线。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国家 A 区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硕调剂考生要求:在满足国家 A 区分数线的同时,初试总分不低于 320 分;第一志愿报考哲学专业或者报考的专业代码与哲学专业代码的前两位相同,本科为哲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2)专硕调剂考生要求:在满足国家 A 区分数线的同时,初试总分不低于 360 分;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本科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者教育类专业的考生优先。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参考学校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4.其他情况

(1)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网上公布。

(2)我院 2022 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我院根据上线学术型考生情况及专业方向要求,征询考生同意后可调整其专业方向。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按要求提前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①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② 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附件;

③ 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少于 8 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④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⑤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要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我院规定的模板制作成电子扫描件,在复试之前同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最后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加试

学术型以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以笔试形式线上进行,考生作答笔试试卷时必须采用“双机位”“双平台”监考,全程录像,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门,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两门课程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如参加复试,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注:“双机位”是指考生必须在自己的正前方位置与侧后方 45 度的位置各安装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用账号登录我院指定的两个平台后全程打开摄像头及语音功能;“双平台”是指考生需要使用两台设备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平台为钉钉,用于监控和备份)

哲学专业加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参考书目:李秀林等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

2.中西哲学通论(参考书目:马工程教材《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加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参考书目:李秀林等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

2.科学社会主义(参考书目:赵曜主编《科学社会主义教程》)。

(2)复试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复试总分共 500分,包含 100 分的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复试以面试形式线上进行,考生依序进入面试平台开展面试。面试全程考生必须采用“双机位”在我院指定的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和钉钉上面进行。

(注:“双机位”是指考生必须在自己的正前方位置与侧后方 45 度的位置各安装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正前方的设备登录腾讯会议,侧后方的设备登录钉钉,考生全程打开摄像头及语音功能,我院将进行监控并录像)、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以面试形式开展。(评分标准见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评分标准见附件 1)

300 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共 100 分,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第 2 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共 100 分,哲学专业以现场论述形式开展(现场抽取一个题目进行个人观点陈述,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以说课形式开展(考生从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自选题目,时间不少于

5 分钟);第 3 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共 100 分,以现场问答的形式开展。(评分标准见附件 1)

复试结束当天,我院会通过线上平台及时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同时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由高到低依序排名情况。

2.复试程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由我院通知考生复试有关事项,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本次复试录取指标后按复试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复试。因当前尚处疫情防控时期,我校今年的复试考生全程均为线上,考官全程均为线下。

3.复试时间与地点

①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22 年 3 月 27 日

一志愿学硕复试时间:2022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4:00

一志愿学硕复试地点:思贤楼 523

(加试笔试部分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00——10:00);

一志愿专硕复试时间:2022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4:00

一志愿专硕复试地点:思贤楼 524

(加试笔试部分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00——10:00);

②调剂第二批次(调剂)复试时间:第一批次复试之后一周左右;

③如果学院调剂第二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于 4 月底前安排调剂第三次复试,具体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

五、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2.复试不合格:

①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主干课程,其中有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者;

②复试 5 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 60 分者;

③在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复试结束当天,我院将通过线上平台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在研招办审核无误后,并于次日公示考生考研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情况及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六、调剂工作

1.按照教育部划定的相应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的情况下可予调剂。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否则调剂无效。

2.调剂原则(具体以教育部及陕西省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1)符合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学硕哲学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 320 分,专硕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 360 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专业代码的前两位一致,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类别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

(2)调剂完成后,研招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体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各考生按照入学体检项目,按要求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至各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 3 年备查。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3.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招办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录取。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5.调档。我校向被录取的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会向其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招生培养单位。

八、其他

1.本办法由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备注:调剂考生,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应于 12 小时内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若规定时间内仍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