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超龄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轩苑臻品2-2-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BJ-2024-013
项目名称:为超龄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相关印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3. 具有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出具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和指标,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视为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轩苑臻品2-2-15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于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
联系方式:1829178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新福路轩苑臻品2-2-1501
联系方式:0917-3355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辉
电话:0917-3355505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