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暖气温度不是恒定的?
天气好或者室外温度高的时候,就不烧锅炉了吗?
自行改动暖气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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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FM103.3新闻综合广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围绕大连今冬明春的供热等相关话题与听众朋友进行互动交流。
顶格处罚
擅自停止供热
不连续达标运行等
上一供热期
市住建局形成了供热监管长效机制,即供热监管“四项制度”,包括(限时监测分析制度、当日现场核查制度、限时从重处罚制度、常态化检查制度)。
今冬供热期
■ 落实好“四项制度”
供热期开始前,各供热企业上报换热站供回水温度等运行标准,以及检修维修工作安排。
进入供热期后,市住建局按照上一供热期形成的调度工作机制,每2小时分析投诉、舆情以及智慧供热监管平台测温点的情况,对于问题较为集中的,倒查换热站供回水温度曲线;发现换热站运行异常的,转至各属地供热部门核查;核查结果确定为供热企业责任的,将列为月度不合格企业。
今冬供热期,市、区两级将继续通过智慧供热平台在线监测、投诉监测、舆情监测三种监管手段,严格落实供热监管“四项制度”,持续保持供热监管高压态势,对于擅自停止供热、不连续达标运行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供热企业将继续落实顶格处罚,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 紧盯关键节点
对去年问题较为集中的供热企业和住宅小区,以及供热初期、末期和寒流、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提前应对、加强监测,通过预判式调度,切实避免出现问题,避免问题集中发酵。
■ 加强应急处置
发生故障导致停供影响面积10万平以上,属地住建局主要领导、市供热管理机构负责人赴现场调度;
发生较大故障导致停供影响面积50万平以上,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局分管领导赴现场调度;
发生重大故障导致影响面积100万平以上,属地政府主要领导、市住建局主要领导赴现场调度,确保尽早恢复供暖。
提问
&
解答
问
为什么暖气温度不是恒定的?是天气好或者室外温度高的时候,就不烧锅炉了吗?
答
供热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天气、水温、围护结构、透寒程度、所处方位对室内温度均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了在做好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保证居民室内温度能够达标,供热单位采取了不同情况下不同的供回水温度,来保证室内温度达标。
问
自行改动暖气有什么危害?
答
住户为了提高散热片的散热率以及室内美观自行购买新式散热器,虽然在一定程度下能够提高热交换率,但是由于自购散热器以及施工人员在安装时无法与原有供热系统进行正规的连接,可能会造成新型散热器无法达到其全部的散热效果。
已分户房屋安装地热
虽然可以增加换热面积,但是由于其供热机制与原有室内散热片的流量、压力、温度、设计参数均有不同,可能效果不会很好。
未分户房屋安装地热
会严重影响原有的供热管网结构,严重的会造成整个单元的某几间房屋无法正常水循环,此情况不提倡,如确需改造,应同相应供热单位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
问
听说,今年大连出台了非住宅类商品房可以按照住宅标准交取暖费的相关政策,能说说具体内容吗?
答
2023年1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要求“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政策,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大连实际,针对满足以下四点条件的市民给予“非住宅类商品房供热收费按住宅标准执行”优惠:
1. 2023年1月20日(含)之后购买的房屋;
2. 购买的是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
3. 房屋实际用于居住用途;
4. 房屋为房屋产权人名下唯一住房的。
因此,2023年1月20日前购买房屋的、购买的是二手房屋的、房屋用于对外经营的或名下有多套住房的市民不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市民可以到供热企业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