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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6:42


  陇海铁路通陕以前陕西全省没有机器面粉工业。1935年,陇海铁路通车西安,1936年,西安才有了两家面粉厂,一是成丰面粉厂,一是华峰面粉厂。成丰面粉厂有钢磨12部,日产面粉3000袋。华峰面粉厂有粉机10部,日产面粉2500袋。
  宝鸡在申新迁来前没有一家面粉厂,机器生产的“洋面”在宝鸡首先是由大新面粉厂磨制的。大新面粉厂是申新的近邻,厂址在申新厂区南边,占地面积33亩,有钢磨5部,工人80人,日产面粉1000袋。商标为“三元”牌。大新面粉厂开办于1934年,原在河南省漯河车站。1938年10月,日寇飞机轰炸漯河,国民党政府命令大新3天内迁厂,于是大新面粉厂迁到宝鸡,在申新旁边驻足,购地建厂。1939年秋开工生产,是宝鸡最早开工的近代机器面粉工厂。宝鸡福新面粉厂则是第二家。
  这四家面粉厂是陕西省最大的面粉工厂,按产量,宝鸡福新居第三位。以后还有一些面粉厂建厂,如福豫、象峰,雍兴公司在蔡家坡也开办了面粉厂,还有一些规模更小,日产二三百袋、一二百袋者共一二十家,其中不少是用木炭机作动力的,产量很低。西安成丰面粉厂一度遭受火灾,这样,宝鸡福新面粉厂在陕西省特别是在宝鸡,就是对面粉市场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工厂了。
  申新第四纺织厂和福新第五面粉厂在股权上属于两个公司,会计核算也分别进行。两厂内迁后,李国伟决定将两厂统一管理,面粉厂就形同申新纺织厂的一个工场了。
  汉口福五面粉厂早于申四两年建厂,1919年建成投产,有钢磨22部,每日生产量为6000袋。1925年增加钢磨16部,至抗战前每日可产面粉1.2万袋。内迁时将日产500袋的粉机迁至重庆,迁到宝鸡安装生产的仅有钢磨8部,日产量只2000袋而已。
  1939年5月,在陈仓峪西坡挖了几个窑洞,准备将制粉工场设在窑洞内,但都没有成功,后来便建了地面厂房。
  1940年2月,盖了两间临时房屋,暂时用来安装和修配粉机,又着手建造制粉工场楼房。
  承包制粉工场工程的是“新建营造公司”,粉厂施工过程中日寇两次进行轰炸,修配好的机器大部被炸毁,职工们又日夜重新修配整理,于1941年11月完工。制粉工场是全砖三层楼房。
  面粉厂的机器设备,主要有美制双对磨辊平行式磨粉机——即钢磨8部、平筛2部、圆筛7部、清粉机3部、吸尘车2部、电漂机1部、缝口机和印袋机各1部。全部机器设备价值为2.5万美元。1942年,宝鸡申新铁工厂为福新制造了两部“回粉机”,凡机器发生故障,粉管堵塞后挖出半成品可用回车。福五宝鸡厂木工部还仿照电漂机结构,制作了一部木质卧式“合粉机”,功能与电漂机相同,都是利用臭氧漂白面粉使之洁白的。
  福新面粉厂生产面粉的工艺过程大致是:将小麦先经过头道麦筛去掉杂物,再进二道麦筛去掉荞子、野麦,又用打麦机清除麦壳、麦衣,经过以上三道工序,混合在小麦中的杂物被清除了,接着由刷麦机刷掉麦粒上的毛芒等附着物,使其更为洁净,然后用水淘润后,才由磨粉机即钢磨将麦粒磨碎,轧出麸皮,再由平筛和圆筛筛选,经多次循环,或十数次磨筛,经清粉机分出面粉等级、电漂机漂白后,由打包机和缝口机装袋缝口,全部加工过程完成。
  1942年,面粉厂有工人70名,以后人数稍减,至1947年时共有工人54人,其中技工20人,普通工34人。
  面粉厂职员人数较少,仅有三四名工务人员。如果将申新管理部门中的职员按比例分配,面粉厂职员应有13人。
  面粉厂主任技师、申新副厂长华迩英主管粉厂。华迩英是江苏无锡人,毕业于美国宾西文尼亚省机械工程科,在那里研修面粉制造,又在福特、派克等汽车制造厂实习两年。1926年华迩英进入汉口申福新,内迁时到宝鸡,时年42岁。他主持了面粉厂的建造。
  面粉厂的加工能力为每日10万市斤小麦,全年加工小麦40万担,每天生产面粉2000袋。全年生产面粉60万袋。
  1941年11月8日,面粉厂正式开工生产。
  面粉厂开工生产,厂方制备公函陈述建厂经过,呈送宝鸡和西安有关方面,随文附上“样粉”,请各界“赐教批评”。同时,将生产数量、销售价格等呈报西安的区面粉业同业公会。同业公会本来应当是同行业厂家的联合会组织,但在国民党统治下它是奉官方命令成立的,受政府的控制。面粉生产和销售首先要在同业公会的监督和约束下进行。
  国民党政府直接管制面粉厂的机构是“粮政局”,开工后不到20天,陕西省粮政局的驻厂员进厂。粉厂的生产和销售每天都处于政府的严密监督之下。
  面粉一开始销售就供不应求,随即将一部分交宝鸡县政府合作社“统销”。“为了避免中间商人剥削”,其余由申新在宝鸡城内五福巷的办事处直接售给用户。这时十里铺附近居民一再要求厂方在十里铺设门市销售,1942年1月4日,厂中门售部开始出售面粉。
  不久,由于申新原动部电机发生故障,备件尚须等待国外运来,只开一台锅炉时,晚间又要供给宝鸡市区照明用电,所以粉厂只能开单班,每班12小时,每天仅产800袋左右。申新全体职工自食须200袋,交县府合作社统销300袋,各机关日需200袋,已达700袋。而西安等地来函要求购者为数更大。西安面粉业同业公会要求申新向西安市供给。当日大新面粉厂向西安每月提供2700袋。申新只得答应每月设法供给1000袋。
  运往西安的面粉由申新西安办事处会同粉业公会分配各代销处销售。至1945年3月,西安市要福新供应更多的面粉,而申福宏三厂员工每月须用粉厂产量的半数,其余六七成供应宝鸡,能运往西安销售的只能占全部产量的30%。
  宝鸡求购面粉的人太多,拥挤不堪,致使申新在十里铺无法门市销售。1942年7月18日,县府派人到厂监视售粉。申新厂方尚须为县府监视人员支付往返车力费若干。
  面粉品种、包装及商标。粉厂最初生产面粉三种:头号、二号、三号,后来又磨制四号和五号粉。1943年1月26日,申新奉命磨制特等粉及包谷混合粉。
  头等粉每袋用麦66.2市斤;特等粉每袋用麦62.2市斤;混合粉每袋用麦57市斤。
  福新产的面粉每袋装49磅,合44.5市斤;混合粉每袋装40市斤。有时还出一种小袋头等粉,每袋仅装10市斤。
  商标仍用汉口福五使用过的茂福新各厂通用商标,头号粉有“红牡丹”、“绿牡丹”及“绿兵船”;二号粉用“绿牡丹”;三号粉用“红牡丹”。“兵船”牌是1903年茂新一厂使用的老商标,茂新系统的4个面粉厂以及福新六厂、七厂在使用其他商标的同时也都使用这个商标。“牡丹”牌商标为福新三厂所创,汉口福新五厂建成后即用这个商标。福新七厂也使用“牡丹”商标。宝鸡福新粉厂后来长期使用的商标仅“牡丹”牌,分红、绿“牡丹”等。“兵船”牌以后未见使用。
  面粉厂的生产、销售是在政府的监督下进行,面粉价格也就不可能完全由生产厂家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去确定和调节。一般情况下销售价格是在政府限定的范围内由厂方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制定的。福新粉厂首次销售价格为:头号粉每袋52元;二号粉每袋50元;三号粉每袋48元。
  这个价格便是在呈报同业公会、税局、粮政局的前提下由厂方决定的。一旦市场发生波动,厂方自然要作出反应。
  1942年3月9日,申新厂方接到西安办事处电话:西安市场面粉每袋涨价12元,申新立即决定从第二天起提价10元。但是,厂方调价必须得到政府的允准。
  1943年7月,同业公会奉命要各面粉厂降低售价,申新认为麦价过高,降低售价即“不敷成本”,于是向政府有关机构请求“救济”。各“长官”对粉厂因麦贵无法生产“佥表同情”,但谁也无法使麦价降低。既然麦价不断提高,粉价也就无法保持不变。申新厂方向管理当局说明,厂方不能天天去向主管机关呈请增加售价,主管机关也不能天天为粉厂机粉评价。迫不得已,惟有用以麦换粉的办法。自1942年5月以后,面粉厂开始为军政当局承磨军粉。申新和大新提议以军粉为标准,每百斤小麦换混合粉72斤。在物价瞬息万变、原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面粉厂多年实行以粉换麦的办法。
  1944年3月12日,西安区面粉业同业公会通知福新粉厂,要福新按理事会决议,将通粉价格由厂方所报每袋893元改为850元出售,降低43元。申新提出异议,说按原报售价,面粉袋子仅按旧存价每只40元计算,若按现价业已超过;其次,利润27元也是按粮政局规定的3%利润率估算,若按银行利率,27元的利润实际不能实现;第三,陕西省规定的小麦出粉率比重庆高,每担小麦要多出粉7斤以上。按照以上3个原因,申新坚持不降低价格,“以顾血本,而免亏累”。最后,同业公会与厂方都让一步,定出一个折中价格,每袋按870元出售。这是当时确定面粉价格的通常方式。
  粉厂开工不久,国民党军政部驻陕军粮局即同厂方订立合同,代磨军用面粉。不久军方即废止合同,改为命令。从1942年1月开始,军方规定西安华峰、成丰每月20天为磨制军粉时间,宝鸡的大新和福新每月18天为磨制军粉时间,其余时间才可用以磨制民用面粉;洗刷锅炉、修理机器也不得在磨军粉时间内进行。1942年5月28日,福新开始承磨军粉。军粉原料由军方供给,军方派驻厂员驻厂监督。规定每百斤小麦交军用混合粉72.07斤,以及一定数量的麸皮和脚麦。面粉每袋净重为45市斤。军方付给制造费每袋2.1元。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面粉加工费用也在不断增加,而军方付给的制造费数量有限,使面粉厂遭受很大损失。这样,承磨军粉数量越大,厂方所受损失就越大。1945年,福新全年生产面粉39万袋,其中21万袋是加工军粉,占全年生产量的53%。
  由于加工军粉,大大影响了生产利润。尽管如此,宝鸡福新面粉厂还是获得了可观的盈余。1944年,福新的纯利润达837万元。
  《宝鸡申新纺织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