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终端、六大市场划分法,要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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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20:49
药品销售终端,指的是国内药品在到达患者(消费者)之前的地点,包括医院、药店、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目前使用的较多的是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划分法。药品市场化三十年来,药品销售终端一直在发生变化,因此,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划分法当下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结合国内市场实际状况做一些优化。本文就此做一个系统性的阐述,希望能引起行业的关注。
一、当前药品销售终端的划分方式
当前,国内大部分的药企、咨询公司、数据公司都采用米内网“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终端划分法(见图1)。即:
第一终端,公立医院市场。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和县医院;
第二终端,药店市场。包括实体药店和线上药店;
第三终端: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图1:三大终端、六大市场划分方式。图片来源:米内网
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划分法起源时间笔者无从考证,印象里,最早接触到这个概念是2002年前后,近20年了。
在波澜壮阔的医药市场化进程中,药品销售数据始终是各方看重的资源,而这个终端划分方法对于促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满足业内各类数据需求,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在此向米内网同仁表示感谢。
但是,随着医药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个终端划分法当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二、当前划分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涵盖全部销售终端。
在三大终端六大市场里面,没有包含民营医疗机构市场,主要是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和村卫生室(不含公办)三大块。
随着医保控费、市场准入难度逐年加大和集采导致的降价,民营医疗机构市场这两年越来越受到药企的重视,有些产品甚至只能在这些终端销售,但是销售额不菲。有机构预测,疫情之前的2019年,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额超过了2000亿元人民币,这差不多占了三大终端市场年度销售额的12%左右,和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市场规模相当。
来自国家卫健委的权威数据表明,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民营医院的数量为22755家,有248584家诊所,超过61万家村卫生室(见图2)。
图2:2020年上半年我国各类医疗机构数量。图片来源:国家卫健委
不要小看了这一块的市场,国内有很多企业在这里做的风生水起。比如澳美制药在2000年前后就深耕诊所市场,他们称之为深度市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米内网为什么没有采集这一块市场的数据?个人认为主要是两个原因:首先是之前民营医疗机构市场盘子不大;其次是米内网是国有企业,关注的也是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的数据。
二是随着药品线上销售的快速崛起,当前终端划分法比较混乱。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第四终端的提法。
这两年,业内出现了较多的第四终端的概念,但是何谓第四终端却不尽相同,早期的第四终端指前文所述的民营医疗机构市场,今年开始,更多的倾向于线上销售终端。
笔者认为,将第四终端定义为线上销售终端是不妥的,这主要是因为和三大终端概念里的第二终端重合。因为第二终端里,包括线上药店。而作为业内较久也较权威的划分法,不要轻易改变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定义。
那么,究竟如何优化,才能够既不引起混乱,又能够科学全面的涵盖当下药品的实际销售终端,从而更好的促进医药行业发展呢?
三、建议修改的方法
笔者建议,逐步改变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提法,变成“四大终端、九大市场”。具体市场划分如下:
第一终端,公立医院市场。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和县医院;
第二终端,药店市场。包括实体药店和线上销售终端;
第三终端: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第四终端: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包括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和村卫生室(非公立的部分)。
这个划分法和之前比较,除了增加了一个市场,三个终端外,第二终端的网上药店修改为“线上销售终端”,似乎更全面些。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药企的市场部在做产品策略时,为了更全面的覆盖市场,已经不自觉的开始使用这样的市场划分。这充分说明的完善药品销售终端提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以上就是就药品终端划分问题展开的一些思考,关于终端优化的建议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有识之士一起脑力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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