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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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1:59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确定新郑市南街古巷历史文化街区等6个街区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强城乡传统格局和风貌管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编制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河南省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河南省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1.新郑市南街古巷历史文化街区

  2.新县航空路历史文化街区

  3.周口市周家口南寨历史文化街区

  4.周口市老淮中(淮阳中学)历史文化街区

  5.周口市黄泛区农场场部历史文化街区

  6.焦作市西大井1919历史文化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