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下丨自备锅炉小区“顶格”收取空置房供热费引居民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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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2:22

自备锅炉小区“顶格”收取空置房供热费引居民不满

专家:弹性收费不能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不反对收取供热空置费,但是一直维持高标准收费,我们接受不了。”西安市高陵区水榭花都小区不少居民对缴纳供热费表示不满。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热,热力公司按照往年惯例,以全额供热费用的60%收取供热空置费,居民都希望标准能降一降。

市民反映:

一直按最高标准收空置房供热费

“即使供热,家里温度也不高,还要用空调或者电热风扇取暖。”11月10日,水榭花都小区居民王师傅向“钟楼下·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该小区建成十几年一直采用自备锅炉供热,因供热效果不太好,很多居民停止用热。而供热公司一直按全额供热费用的60%收空置房供热费,居民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有解决。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发改委发文明确,自备锅炉供热收费依旧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该《通知》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不用热或空置房用户须缴纳基础热费,缴费比例在30%至60%范围内确定。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或有相同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记者发现,该小区居民去年也向媒体反映过该问题,高陵区回复:根据国家和西安市相关文件精神,供热公司按全额供热费的60%收取空置房供热费用属于合理范围。

11月22日,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供热的陕西普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年是他们公司接管小区供热的第三年,空置房供热费标准是按前供热公司制定标准执行,由街道办、社区、业委会等的工作人员协商决定的。

按《通知》规定,供热单位与业主(用热人)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为此,记者多次致电水榭花都所属街道办——姬家街道办反映,截至发稿,该街道办仍未回应。

“我们小区供热公司一直按照最高标准收费,这个标准能降一降吗?”王师傅感慨道。

记者调查:

空置房供热费标准各不相同

自备锅炉用户供热成本如何核算?陕西省物价局印发的《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供热单位核算上年度供热成本费用,拟定本年度供热价格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居民小区及供热服务的基本情况;拟定的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及时段、收费方式等;上年度总用热量和热费收支情况、成本核算情况以及供热价格等。记者走访西安部分自备锅炉供热小区发现,空置房供热费标准各不相同,有的甚至还低于30%。

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受天然气价格、小区设备更新费用、外购热力、水费、管网长短、每天供热时间等因素影响,且一些自备锅炉没有补贴,导致供热价格高于市政集中供热。例如,雁塔区西安华城国际小区按全额供热费的40%收取空置房供热费、新城区天伦佐治公馆按全额供热费的50%收取空置费供热费。一些自备锅炉供热小区,由于政府给予补贴,供热收费价格可以和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持平,甚至还低于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例如,国际港务区西航花园骞柳小区,供热单位系政府指导引进,空置房供热费标准和市政集中供热一样,为全额供热费的30%。而莲湖区立新街2号院供热单位系政府协助物管会引进,空置房供热费仅为全额供热费的20%。

律师建议:

供热单位也要算“民生账”

水榭花都小区居民降低空置房供热费的愿望能否实现?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说,依照相关法规,自备锅炉小区供热费价格应由物业公司、供热单位和业主协商,只要依照《民法典》规定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就可执行。但供热单位也应有人文情怀,兼顾居民意愿,适当调低价格。毕竟供热涉及民生问题,供热单位在算“经济账”时也要算“民生账”。

“弹性收费也不能任性。”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热点专家王晓勇表示,虽然相关法规约定空置房供热费标准有弹性范围,但供热单位不一定非得顶格收费,所以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机制,便于监督也便于居民投诉。而供热单位作为服务的单位,应该和居民搞好关系,不能太“抠”,规定供热价格要合法合情,不能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居民“撑腰”,携手水榭花都小区业委会认真核查小区供热成本,找出让利空间,适时降低空置房供热费标准,让居民从内心感觉到温暖。

供稿: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

原标题:《钟楼下丨自备锅炉小区“顶格”收取空置房供热费引居民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