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室内温度仅14℃,热力公司:温度已达标,是用户心理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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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7 09:22

  “刚开始供暖那两天暖气还挺热,结果之后就再也不热了。”郑州伟业象湖苑小区的部分业主纷纷反映,“这两天降温,室内温度也越来越低,可现在这暖气咋就不给力了?”

  探访:室内温度14℃,在家还得穿保暖衣

  11月28日下午14时许,在伟业象湖苑小区1号楼业主蔡先生的家中,温度计显示实时测量结果为14℃。“俺家装的是地暖,现在是晌午刚过,按理说应该是温度相对较高的时候,可是用手摸地板也感觉不到有啥热乎劲儿。”

  来到2号楼,在16楼的朱阿姨家里,朱阿姨摸着暖气片无奈道,“去年这暖气片都烫手,现在我在家穿着保暖衣,还得再盖上被子,说实话我们老年人真是怕冷,这屋里温度就是上不来。”

  暖气明明开着,为啥屋里就是不热呢?随后,河南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热力交换站机房,根据系统实时测量结果显示,二次供水温度为43.99℃,回水温度为36.6℃。

  “目前来看,管道压力基本正常,但是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偏低,所以入户温度也会偏低。”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但这个温度值是热力公司设定的,我们物业没有权力调整。”

  回应:入户温度已达18℃,感觉暖气不热是用户的“心理落差”

  “前期是因为设备故障,才造成了供水温度偏高的情况,修好设备后我们按照正常温度进行供暖,可能因此业主在心理感受上存在一定的落差。”郑州市郑汴热力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李国安解释道,“昨天我们接到反映,也去小区一些用户家里进行了测温,我们测量的用户家里温度达到了18℃,这是符合最低标准的。”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诉求:温度还能再升高些吗?

  “既然大家在反映暖气不热,我们也会及时对小区展开大面积测温核实相关情况,对于确实没达到标准温度的,我们也会及时查找原因。”李国安补充道,“这个小区共有389户,实际上只有94户用热。目前小区入住率和用热率太低,如果再加上周边邻居不用热的话,也会导致入户温度难以达到设定要求。”

  根据其提供的一份居民供热合同显示,在用户居住小区入住率未达到30%,用户所在单元用热率达不到60%的情形下,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热力公司不承担责任。

  李国安表示,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向热力公司提出温度检测要求,对于确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力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费。

  “实际上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不再让家里暖气成为一个摆设就行,哪怕是进水温度达到50℃,让屋里多少再多点热气儿,我们也就知足了。”对于业主们提出的升温的诉求,李国安表示,由于小区入住率太低,目前只能保证将温度保持在标准温度之上。但若遇特殊天气状况,热力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供热温度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