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西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3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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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13: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25年拟为宝鸡市中心医院等8家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人员3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员343名,详见《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3日到2006年10月22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23日到2006年10月22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0月23日到2006年10月22日期间)。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分别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和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网站进行推送。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各市直公立医院电子邮箱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线下采取校园招聘等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6日,其中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为线上报名时间,10月26日为线下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人员在10月23日至10月25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单位递交《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电子版。线上报名联系方式见《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报名邮箱及地址电话》(附件3)。

线下报名于10月26日在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陕西省2025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秋季双选会”现场进行。

2.资格初审。线上报名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逐一通知本人。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发布资格复审通知。线下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审核结果。

3.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现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本科阶段均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聘用制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盖章同意。原为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聘用制人员辞职后参加应聘的,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批复文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于10月26日至10月27日在西安市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1.面试初试。面试初试重点对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初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每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复试人数1:3比例,在初试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复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审定后进入面试复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复试。

2.面试复试。面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面试复试得分相同的加试确定排位。

面试复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分别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并在市直公立医院网站进行推送。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当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重新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医院提出递补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复试且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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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

2.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报名表

3.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报名邮箱及地址电话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5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