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城区阁楼供暖收费的通知》。
通知要求,阁楼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执行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在结算热费时,先按阁楼建筑面积和现行阁楼供热价格(11.5/平方米)计算热费一次性预收,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阁楼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阁楼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原标题:《@潍坊人 关于规范城区阁楼供暖收费,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