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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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01: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21-2022采暖期将于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


一、供热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6年实施动态供热,上个采暖期,市委、市政府决定11月1日提前供热,3月31日延期停热,超出法定供热期30天。供热时间延长了,群众交纳的采暖费没有增加,财政累计投入弹性供热补贴资金70余亿元。市委、市政府以实际惠民举措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赢得市民一致认可,社会反响良好。


本采暖期,全市集中供热面积5.53亿平方米,其中:燃气供热2.47亿平方米,占比44.63%;热电联产供热2.22亿平方米,占比40.13%;燃煤供热0.51亿平方米,占比9.2%;地热及其他供热0.33亿平方米,占比6.04%。热电联产、燃气和地热等清洁能源供热比重达到90.8%,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集中供热能源结构,为我市双碳工作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供热准备工作


1、供热“冬病夏治”。全市供热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准确认识和把握学史力行的重要意义、实践要求,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供热工作“冬病夏治”“我为群众办实事,供热服务上水平”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在用热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是入户解决群众用热问题12490项,精准解决部分居民群众户内设施老化、故障影响用热质量问题,包括调整、更换户内管道,更换阀门及过滤网,增加、更换散热器,管道冲洗等;二是积极对接全市177家集中供热养老服务机构,主动了解冬季供热情况,倾听诉求,查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应急处置联系机制;三是实施115公里供热旧管网改造项目建设,有效解决重点片区管网故障频发,运行参数下降,影响群众用热需求的问题。


2、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上个采暖期,市公用事业局印发了《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天津市供热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天津市采暖收费管理办法》,今年又组织印发了《天津市供热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坚持全市一盘棋,以“把温暖送到群众的心里”为服务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供热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我市供热服务供给标准化水平,不断完善供热行业制度体系建设。


3、落实燃料保障各项要求。今冬我市347家燃气供热站预计使用燃气22亿立方米,15家燃煤供热站预计使用燃煤87.1万吨。全行业坚持把燃料购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燃煤储备、燃气合同签订量,确保仓满库满,建立燃煤储备使用台账,实行燃料储备动态管理机制。


4、强化供热问题办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每个站点24小时开通维修服务电话,并确保专线服务工单处置平台24小时畅通,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工单接收、联系群众、上门服务和办理回复等流程。进一步落实十项承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每户居民温暖过冬。


5、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今冬我们将持续巩固“冬病夏治”工作成效,引导全行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突出群众反映的重难点问题,以“访民问暖”作为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12345专线服务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完善调查内容,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


6、严格落实供热监督管理。各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冬季供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每个区按照供热规模成立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直接入户等方式,对辖区内供热站的供热质量以及供热运行参数、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7、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安委会部署要求,从能源集团等大型供热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建立300人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建立人员和应急设备台账。修订《天津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供热行业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队伍建设,补充物资设备,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提升今冬供热应急水平。组织各区针对能源保障、极端天气应对,制定本区供热应急保障预案,对因资金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供热的采取资金保障、移交接管等应急措施,确保响应迅速,处置得当。


以下为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