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张清香、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出席,通报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张清香女士、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先生,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先生,请他们向大家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张金东副厅长作介绍。
张金东: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突出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秦岭陕西段环境优良面积达99.3%。国考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4%;平均优良天数291天,同比增加3.2天;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西安、咸阳、渭南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实现进位,改善率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24名。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8个,占97.3%,优于年度考核目标6.3个百分点,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5.4个百分点;连续消灭劣Ⅴ类断面,优于年度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也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1.8个百分点。黄河流域水质稳中向好,长江流域水质持续为优,安康瀛湖成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土壤、辐射等环境安全稳定。全省共有19个县(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11个县(区)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起,突发环境事件创历史新低,全省生态环境保持安全稳定。
下面,我从5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8,同比改善2.1%。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依次为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后3位依次为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位依次为宜君县、旬邑县、麟游县;陕北地区排名前3位依次为黄龙县、志丹县、甘泉县;陕南地区排名前3位依次为镇坪县、宁陕县、佛坪县。
(二)优良天数。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20~339天,平均280.2天,同比增加5.4天。其中,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优良天数同比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1.8天,同比增加6.6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7.8天,同比增加4天。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大气质量监测6项污染物浓度,包括PM10、PM2.5、SO2、NO2、CO和O3。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12个市(区)PM10浓度范围为49~9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其中,韩城市、渭南市、西安市、铜川市、咸阳市、宝鸡市、延安市同比下降。
2.细颗粒物(PM2.5)。全省12个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24~5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其中,渭南市、韩城市、延安市、商洛市、宝鸡市、西安市、咸阳市、榆林市、安康市、铜川市等10个城市同比下降。
3.其他四项污染物。全省12个市(区)O3平均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CO平均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NO2、CO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五)自然降尘。全省12个市(区)降尘平均值范围为2.5~9.5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5.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降幅较大的是汉中市、宝鸡市和商洛市,分别下降19.4%、16.4%和10.9%。
(六)降水酸度。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兴平市、略阳县和华阴市共16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1157个,未检出酸雨样品,同比保持不变。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达到225个,占比97.8%,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2%,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消灭劣Ⅴ类水质断面,全省水环境状况整体为优。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97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Ⅱ类水质,水质持续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干流宝鸡段、咸阳段、西安段水质均为优,渭南段水质良好。同比宝鸡、咸阳、西安段保持优。渭河干流共21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同比无变化。
(三)渭河支流水质优。渭河33条支流5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1%,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为8.9%,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消灭劣Ⅴ类断面。
(四)无定河水质优。无定河14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100%,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无Ⅳ类~Ⅴ类断面,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保持无劣Ⅴ类。
(五)延河水质优。延河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8个,占100.0%;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同比无变化。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为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同比均无变化。除渭河、无定河、延河外的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水质优,监测的24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4个,占100%,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下降4.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保持无劣Ⅴ类。13条直接入黄支流中,黄甫川、双桥河、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清涧河、云岩河、南洛河、徐水河、澽水河等10条支流水质优,孤山川、仕望河和金水沟水质良好。
(七)湖库水质及营养化状态。王瑶水库、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水质良好,红碱淖水质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王瑶水库、石门水库、红碱淖水质无明显变化。王瑶水库、瀛湖、红碱淖营养状态均无变化。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国家考核的33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整体较好,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等级不变;对587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5.3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同比等级不变;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1166点次,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发布的主要内容。总体看,2023年全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创近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同比无变化,辐射环境状况良好,水源地保持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不开大家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的关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虽然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尤其是大气环境质量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关中地区重点城市全国排名仍然滞后,这些都需要我们持续攻坚治理。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美丽陕西建设这一目标,筑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突出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这个关键,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监测、环保督察三大监管效能,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当好美丽陕西建设排头兵、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进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为美丽陕西建设贡献生态环境保护力量。
以上是我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李惠:谢谢张厅长。下面是提问环节,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从监测数据上来看,2023年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张清香: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两项水质考核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7.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无劣Ⅴ类断面,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3年度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汉中市进入全国339个城市水质排名前30,位列第24位;汉中市、榆林市、宝鸡市进入全国水质改善排名前30,分别位列第5、第10和第14位。具体体现在我省黄河流域水质的进一步改善和秦岭以南长江流域的水质稳定。
一是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我们坚持以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高水平保护。落实《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14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严于国家标准1倍左右,提标改造率100%。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黄河流域整治排污口1168个,管控污水直排和超标排放。在26条河流开展上下游流域水污染补偿,进一步厘清县级政府治污责任。建成北洛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系统,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动态清零,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逐步整治。延安、榆林积极开展全国区域循环再生水试点城市建设,陕北地区水资源再生利用率进一步提升。2023年,黄河流域65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95.4%,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2年全线达到Ⅱ类。
二是南水北调水源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为优。我省汉江、丹江、嘉陵江属长江流域,汉江和丹江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水质保障意义重大。2023年,我们印发实施《陕西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启动总磷污染控制工作。在陕南地区实施163个“一断一策”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整治排污口657个。在19条重点河流、7个主要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陕南地区累计完成198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846座(套),农村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扎实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累计封堵矿硐87个,废石贮存场安全贮渣31万方,生态修复3万平方。完成汉江、嘉陵江等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编制。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继汉江(汉中段)之后,安康瀛湖成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是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们始终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守好群众“水缸子”。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划分水源地保护区963个,其中“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7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589个。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源调查评估和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定期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2023年,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紧盯目标、强化措施、重点攻坚,统筹推进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守护好黄河母亲河,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美丽河湖陕西样板。
陕西日报:2023年,我省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峥: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我省净土保卫战聚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累计完成51家涉镉企业污染源整治,将482家重点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推动9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发布《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有序推进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推动实施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延长石油永坪炼油厂、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3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点项目。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是聚焦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不断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联动监管,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考核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启动及评审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推动重点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132个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2023年,纳入国家考核的345个地块全部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1块优先监管地块完成风险管控任务,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是聚焦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落实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区管控、分级防治。深化23个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成果应用,指导西安泾河工业园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组织开展关中、陕北区域县级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监测,建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优先防控名单,积极推进咸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2023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是聚焦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不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编制印发《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遴选了麟游、泾阳、富平等10个县(市、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聚焦农村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水环境问题,持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制定《陕西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12个市(区)、95个县(市、区)编制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三原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50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4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化重点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强化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为加快建设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生态环境更大力量。
中国报道:据了解,关中地区2023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差,年底却实现了全年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陈雷: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国考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2.6%,优良天数增加3.2天,这两项国考指标,全国有3个省份实现同比改善,我省是其中之一。关中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由1-2月的反弹16%,进步为全年改善3.5%,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分别由倒数17位、11位、29位,进步为全国前24位、16位和20位。成绩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举全省之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全省秋冬季攻坚动员会,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专题调研,推动企业搬迁、结构调整,带动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抓落实。省委还开展了34个县(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视,对18个厅局开展专项审计。
二是得益于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组建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了“1+12+22”方案政策体系(即1个全省五年行动方案,12个市、区工作方案,22个省级部门子方案),编制印发部门责任清单,强化调度考核,分管副省长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排名和问题,调度推进工作。实施空气质量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保证1支常态化督导检查队伍的“75311”工作机制,省、市、县、镇、村纵向贯通、各相关部门横向分工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党政重视、专班运作、部门联动、市县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得益于全省各部门、各市区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突出产业结构优化。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西安市21家砖瓦窑企业全部关停退出,12家重点涉气企业完成退城搬迁或改造。咸阳市完成41家橡胶、16家铸造企业搬迁改造和66家砖瓦窑企业关停改造。渭南市中心城区10公里范围内18家砖瓦企业停产整治。突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装机突破4000万千瓦。关中地区电煤消费较去年同期减少322万吨。清洁取暖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600元,为319万户居民提供19亿元补助资金。突出调整运输结构。全省新增或更新公共领域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97.5%,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36.3%。出台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淘汰车辆7291辆,超额完成任务。实行西安市大货车绕行,细化过境货车分流管控。
四是得益于坚持“提质增效”与“依法治污”并举。以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为抓手,推动企业深度治理,全省达到国家和省级环保标杆的企业数量同比增加129%;关中71.9%的水泥产能完成脱硝改造,4家钢铁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6座焦炉完成干法熄焦改造。西安、咸阳、渭南3市在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94.2%。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914件,处罚7975万元,其中刑事立案15件、发布典型案例36件。开展大气专项督察和20轮次执法监督帮扶,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下硬茬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减排、减煤、减卡(卡车)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治标和有序治本的关系,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运输结构调整,狠抓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强化日常管控,做到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李惠: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