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供暖季)报停及恢复用热业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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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13:08



尊敬的热用户:

现将2024-2025年报停及恢复用热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停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报停业务仅限于本供暖季。

二、申请办理报停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停只限于城区供热设施能够分户控制的热用户,且不会对其他用热户的利益和正常供暖造成影响的热用户;不能分户控制的热用户不能办理报停业务。

2.有历年欠费的住户,应先清缴(历年)欠费后,再办理报停业务。

三、办理报停业务需注意以下事项

1.本人办理报停业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和有关证照(商业户)复印件就近到小区换热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司营销办申请办理;

2.非本人办理报停业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和有关证照(商业户)复印件到就近到小区换热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司营销办申请办理;

3.办理报停时需交纳采暖费总额30%的基本热费;

4.未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限内申请报停的视为正常用暖,需缴纳全额热费,请本采暖季不用暖的用户高度重视;

5.报停期间确需恢复用热的,需补缴(全额或者部分)暖气费;

6.已经申请报停的住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漏时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因跑水造成财产损失,热力公司不承担因住户办理报停造成的任何后果。

四、恢复用热注意事项

上年度报停,本年度恢复用热的住户,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办理缴费和恢复用热手续,方可开栓供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本年度停止用热。

咨询电话:0933-5939808

灵台县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0日

来源: 灵台县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 杨

编审:王丽霞

审核:杨彦东 王小涛

法律顾问:甘肃陇升律师事务所 138303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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