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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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5 20:20

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SDDLFW-【2024】015.1B1

项目名称: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39,000.00   53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驻宝鸡市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2024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1587737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得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2002室

联系方式:18209235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09235770

陕西金得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