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开始供暖啦!这些小常识你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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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3 17:56

早上上班勿忘记

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伊犁州南部、喀什地区山区、克州、阿克苏地区西部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有微到小雨或雪,山区局地有中雪。东疆风口有9级左右西北风,南疆塔里木盆地东部有5级左右偏东风,盆地的部分区域伴有不同程度的沙尘。全疆其它地区晴有时多云,风力不大。

11日夜间到12日白天,伊犁州东部南部、博州西部、塔城地区北部、阿勒泰地区北部、喀什地区山区、克州、阿克苏地区西部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有微到小雨或雪,山区局地有中雪。全疆其它地区晴有时多云,风力不大。

天气转凉,室温骤降。10月10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全面启动供暖工作。目前,部分小区已开始供暖,克拉玛依市、哈密市、阿勒泰市、塔城市、昌吉市等地也已开始供暖,其他地区正积极准备,近期将陆续启动供暖工作。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2020—2021年度采暖期乌鲁木齐供暖面积将达2.12亿平方米,比上个采暖期增加600万平方米。

针对近期市民关注的供热问题

乌鲁木齐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

市场科服务科负责人赵鹏

给大家解答疑惑

1

居民:冬季供暖室温多少才算达标?供暖是越热越好吗?

赵鹏: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要求,供热单位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

供暖温度并不是越高越好,如果温度太高,室内空气会非常干燥,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

2

居民:供暖后,如果家里暖气不热该怎么办?

赵鹏:供暖期间,如有居民反映室温不达标,供热企业需要到居民家中测温。

除了居民自己申请测温外,各供热企业也要在所属供热区域设置固定测温点,定期组织测温,测温记录经用热户签字后建档。

因供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需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的,供用热双方可申请城市热力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

3

居民:入户测温时,测温点都选在哪?

赵鹏: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以房间几何中心处距地面1.4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测温时须关闭室内门、窗。

4

居民:需要与供热企业签订合同吗?合同内容应包括哪些?

赵鹏:供热企业应当与用热户签订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内容应包括供热期限、室内温度、维护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和结算办法及违约责任等。

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5

居民:供热企业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吗?打不通怎么办?

赵鹏:目前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已公布了2020-2021年度采暖期大型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

各供热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采暖期内

室内温度应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