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应该考哪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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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30 22:45

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但是,每个省市自治区也可以根据本身的情况,自行制定一个合格标准,一般低于国家合格标准。

因为全国省市自治区的发展差异,虽然你通过了四川的考试,取得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但是,由于四川低于全国标准,你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只能在四川省内执业,出省未必为其他省份接受。
至于跨省注册:具体看你在哪个省考的,以及是否是全国二级建造师了,有的省可以接受外省初始注册,基本上都不接受转注,如安徽,但必须提供未初始注册证明,不接受转注,有的省不允许出省注册,如上海,不给你开未初始注册证明,无法转出.
所以请在确认你的建造师是全国二级建造师,且未初始注册.然后咨询你所属省(市,自治区)建委相关转出事宜,以及你想转出地所属省(市,自治区)建委相关转进事宜,
注意,省二级建造师是无法转出的,以为出省无人承认你的证书有效.有效范围仅限于所属省的各个地市区
以下是我知道的一些资料: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追问

那到底考哪个地方才能全国都注册人家都要要啊,因为我这工程到处跑,我也不知道下一年在哪里啊?四川刚才查了一下2010年的,都是50,50,50,北京的确是65,65,70那不是北京的考生很吃亏么?或者我在北京考取了,拿到四川来用人家就承认,我在四川考起了,去北京人家就不承认了。那考哪才是全国都承认的啊?

追答

不吃亏,
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以我所在的上海为例,上海的分数线高于周边的江苏,浙江,安徽,故而上海的资格证,周边江苏浙江,安徽普遍承认,但是,江苏,浙江,安徽的资格证,上海不承认,明白了不?因为上海的直接取自全国分数线,而江苏,浙江,安徽,在全国分数线的基础上下调了分数线,所以才如此,还有一个原因,一些专业,其他省份由于通过率太低,不参加全国统考,而是自行组织省内考试,比如安徽的市政工程专业,外省自然不承认,

所以,你去参加全国试卷的省份,分数线为全国分数线的省份,一般都会全国承认,初始注册很多省份接受异地注册如安徽(须提供未初始注册证明),部分省份不接受如上海,具体须咨询当地省级建委注册管理机构,但基本都不接受转注.切记

至于跨省执业,这个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基本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