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抢抓“十三五”发展机遇,借力《中国制造2025》,走改革创新之路,建西部工业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提出工业发展“1553”行动计划。现制定以下推进意见:
一、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1.全市工业总产值要从2015年的2565亿元到2020年达到5700亿元,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实现翻一番的目标。重点要做大做强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烟酒食品、能源化工、优势装备制造五大支柱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陕汽集团、吉利汽车、法士特集团为龙头,重点发展重卡、中轻卡、乘用车、专用车、特种车、新能源汽车和发动机、变速器等关键零部件,拓展相关后市场业务,从2015年的160亿元到2020年发展成千亿产业集群;钛及钛合金产业以宝钛集团为龙头,加快高端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向产业链终端延伸,拓展应用领域,优化产业链,从2015年的350亿元到2020年发展成千亿产业集群;烟酒食品产业以宝鸡卷烟厂、西凤酒、太白酒、青啤宝鸡公司为龙头,打响“西凤”“好猫”等品牌,推进名优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美食产业化,引进增量,扩大规模,从2015年的420亿元到2020年发展成千亿产业集群;能源化工产业以长青能化、郭家河煤矿等为龙头,发挥资源优势,推进煤炭深度转化,打通产业链条,走绿色、集约、创新的发展路子,从2015年的360亿元到2020年发展成千亿产业集群;优势装备制造产业发挥石油装备、轨道交通、电力设备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拓展国际、国内、行业内和行业外市场,走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和产融结合的路子,从2015年的200亿元到2020年发展为700亿元。
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及光通信、生物医药与健康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智能制造五大战略新兴产业,主动谋划,大胆尝试,规模从2015年的180亿元到2020年发展为500亿元。
改造提升建材、纺织服装、有色冶金三大特色产业,培育形成核心能力,规模从2015年的400亿元到2020年发展为500亿元。
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和企业家核心作用,以终为始,追赶超越。(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完善推进机制
2.成立市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五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6个专项工作组及1个专家组,抽调专业人员,4月底前人员到位并正常运行。专家从社会行业专家中选聘30名组成。专项工作组重点从事行业(产业)研究并结合宝鸡实际策划包装项目,提供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专家组主要参与年度2次产业发展务虚会,出谋划策,咨询指导。(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3.改进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年内在西安建成宝鸡创新平台,启动在北京、上海等地建立协同创新平台,谋划境外产业对口合作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创新体系建设,使创新体系化、产学研合作流程化,以重大技术攻关和重点产品开发为抓手,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每年上半年各个产业要梳理出1-2项重大技术和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确定扶持办法;积极推广烽火技术开发体系模式并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4.用足用活支持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当地、吸引外地科研机构、高端人才在我市进行科研中试、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孵化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每年安排1—2个县区进行示范平台建设,3—5户企业进行产业链合作示范。市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一期规模1亿元),激励创新,分担风险。基金由政府主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年内设立并正式运行。(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探索“互联网+”智能制造新模式
5.构建宝鸡工业“云”,设立工业软件、应用服务托管、工业零部件模型库和工艺制造模型等应用资源池。通过“云+平台”的模式,建立宝鸡工业要素共享平台,引导企业树立“重使用、轻拥有”的理念,优化工业要素配置,在装备、技术、人才等方面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减少投资,避免浪费,年内建成并试运行;4月底前开通运行宝鸡智慧工业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启动智慧园区建设,年内建成2个示范园区。(市工信局、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6.设立1000万元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系统、关键环节、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及新模式研究,鼓励秦川机床集团、西电宝鸡电气公司等企业建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负责)
五、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7.成立政企联合推进小组,用足用活中省政策,规划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配套10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按照“技术摸底、需求分析、平台搭建、项目推进”的思路,精心筛选落实项目,年内争取启动2—3个示范项目。(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等负责)
六、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8.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工业领域。积极争取中省产业支持类资金(基金)及政策性银行资金,设立产业引导“子基金”,再将其作为“母基金”,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烟酒食品、能源化工、优势装备制造及战略新兴产业等6个子基金,引导产业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资金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投补联动,上半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年内设立并实质性运营,基金总规模不少于50亿元。鼓励各县区探索设立招商引资专项基金,解决项目落地和运营资金短缺问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将给予适度支持并争取年内设立1家。(市工信局、财政局、招商局、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9.盘活国有资本,把市国资公司打造成融资平台、投资平台和项目实施平台。年内由市国资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一期注册资本5亿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市场拓展。(市国资委、财政局等负责)
10.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三通一平”(通产业、通银行、通政府和平抑成本)的服务作用,扩大业务覆盖面,探索创新应急转贷等业务,力争年内资本金规模扩大到10亿元;鼓励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七、健全完善激励机制
11.设立2亿元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产业集群发展中重点项目扶持、生产性服务业聚集以及投融资机制中政府劣后保障;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和精准扶持;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智慧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减负、“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等。4月底前修订完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招商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八、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2.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年内出台优化企业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办法,采取降低价格、政府补贴、要素直供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坚持搞好“双千”活动,强化政府服务。(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人社局、住建局、物价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13.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加服务环节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年内在各支柱产业中培育1—2户转型示范企业,按服务大类至少引入1户生产性服务业先导企业(机构)。(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14.结合供给侧改革,出台配套措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从人员分流安置、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要素逆向流动机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平稳退出市场,5月底前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积极帮助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精干主业,轻装上阵。4月份开展调研、出台政策,下半年正式启动实施。(市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九、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
15.聘请优秀企业家作为政府事务顾问,吸收进入政府产业发展咨询机构并赋予研究课题,策划发展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家提供参政议政空间。同时,关心企业家成长,开设企业家课堂,组织游学交流活动。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创业创新先进事迹,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创业发展的良好氛围。4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市工信局、国资委、文广局、市政府研究室等负责)
16.倡导市场化选择企业高管人员,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提供股权资金“过桥”等服务,鼓励企业骨干人员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每年分行业各优选1—2户贡献显著的企业,对班子成员按照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予以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人员,从政府基金收益权赋予方面予以奖励;对企业领军人才,在企业上市前,拿出一定比例的国有权益,以净资产作价转让以示奖励。(市工信局、国资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负责)
附件:宝鸡市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宝鸡市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强力推进“1553”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惠进才 市长
副组长:马 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方红卫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丁 琳 副市长
王 琳 副市长
成 员:郝晋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积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焕勋 市发改委主任
范同兴 市科技局局长
毛跃利 市工信局局长
徐 勇 市国资委主任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张田力 市人社局局长
张 宁 市统计局局长
田 晶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海明 市招商局局长
周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方红卫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6个专项工作组和1个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毛跃利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张南兼任,主要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重大决定和处理日常事务。6个专项工作组各安排人员6名,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工作人员4名。组长由牵头组建部门分管副职兼任,副组长从全市具有相应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的年轻后备干部中选调并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各组建单位抽调1—2人(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补充);工作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办公,首次调期暂定2年。专家组从社会行业专家中选聘30名组成,不集中办公,日常服务由市工信局负责。专项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鹏博星汇(租赁)。
二、工作分工
1.能源化工产业工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2.战略新兴产业工作组:由市科技局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3.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工作组:由市工信局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4.优势装备制造产业工作组:由市工信局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5.烟酒食品产业工作组:由市国资委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6.钛及钛合金产业工作组: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建并指导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战略研究。围绕全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重点针对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学习专业知识,研究发展趋势和技术方向,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路径、具体工作措施及相关建议。
2.行业指导。指导服务各个行业、产业发展工作,探索产业发展需要的扶持政策和保障要素;发现影响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提出引导和扶持建议;进行行业风险预警;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3.项目策划。紧盯技术前沿,掌握产业动态,深度挖掘市场需求,超前谋划项目,指导产业招商。要做到储备到位,策划在先,招大招强招优。
4.跟踪反馈。实时反馈市委、市政府工业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动态反映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招商及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制度
1.办公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分析工业经济形势,安排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通报上次会议安排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专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相关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3.调研制度。各工作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经常深入园区、重点项目和企业调研,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4.督办制度。办公室对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实行工业运行和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园区建设、重大项目招商月报告制度。各县区于每月底将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分类后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并转交专项工作组进行分析。
5.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及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考核办等有关部门通报,作为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作组牵头组建单位要站在建设工业强市、推进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成立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中心、顾全大局,尽快抽调人员,组建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工作组要围绕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按时限高标准完成任务。
3.强化服务,全力推进。各工作组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把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注重实际,全力推进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