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驻马店市获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历史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的工作要求,加强驻马店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研究,驻马店市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确定市中心城区7处建(构)筑物为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7处历史建筑分别是公牛体育场:位于驿城区靖宇广场东南角,占地面积2221.75 平方米。老电影院:位于驿城区中山街,占地面积757.13平方米。中山街拐角楼:位于驿城区中山街,占地面积617.76平方米。人民影剧院:位于风光路南段东侧,占地面积3879.42平方米。森林公园练江河提水渠:位于驿城区森林公园,现存全长150米,高3.5米。练江河翻板闸:位于驿城区森林公园内。行署住宅楼(俗称专员楼):位于驿城区原地委家属院,占地面积5876.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