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处长向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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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3 12:18

局长处长向您报告!

媒体:长安号 2024-12-12 22:51

“长安号”微信公众号联合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共同推出“局长处长向您报告”,聚焦市民关切,把握民情热点,以小切口折射时代大发展,以人文关怀传递城市温暖。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本期他们向您报告

Q

听众陈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未央区东原印未央小区2022年交房,小区物业将物业费和供暖费账单放在一起让业主缴纳,未明确说明供暖费可以单独缴纳,导致部分业主没有及时缴纳供暖费,供暖缴费率不够,今年无法享受到供暖服务,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燃热中心负责人 孙波浪

东原印未央小区2023年6月交房,属于新建成小区。小区总户数为348户,入住112户,实际入住率为32.18%。截至目前,申请用热户为105户,申请用热户占比30.17%。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

去年供暖是因为开发商垫付了不足60%部分的用热户的费用和40%的空置费用,今年开发商表示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垫付。由于申请用热户占比仅为30.17%,城北热力公司表示今年无法供热。

2024年11月8日上午,未央区政府召开冬季集中供热工作推进会,会上就东原印未央小区冬季供暖工作,相关部门和该小区物业、开发商共同协商,各方发表意见,最后决定由区住建局、未央湖街道办督促开发商物业以减免物业费和电费的形式,给业主予以补偿,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针对部分已入住业主有供暖需求的问题,未央湖街道办也多次召集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城北热力公司、社区、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针对东原印小区供暖问题进行研讨,经未央区多家单位积极协调,物业公司表示采取免除电费、免除部分物业费方式对业主进行一定补偿,居民可采取用电等方式取暖。同时,未央湖街道办安排包村科室和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Q

网友反映:未央区浩华北郡小区第三方供暖(上海维商),从供暖开始到现在每次一降温温度就不达标,与供暖公司多次联系,未能根本性解决问题,小区2、3号楼住户反应最强烈。业主想自己烧壁挂炉暖气公司要收空置费,业主进退两难。

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燃热中心负责人 孙波浪

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时,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浩华北郡小区,与该业主网友联系,当天业主不在家,通过电话了解到,业主因去年暖气温度不达标对热力公司退费不满意。

工作人员到上海维商热力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说该业主今年未交暖气费,今年没有供暖,去年供暖季确有个别业主家中温度不达标,公司都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退费。

11月29日晚19时,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联系上海维商热力公司财务负责人一起到该业主家中商讨解决退费问题,热力公司表示退还该业主去年供暖季缴纳的除基本热费外的所有费用,业主不同意。业主诉求:1、退还2022-2023年期间交的30%空置费432元。2、退还2023-2024年12.23-3.15(81天)的空置费608元。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基本热费。因该业主诉求与相关规定违背,上海维商表示不能满足该业主诉求。

12月9日上午,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将该情况反馈给业主。10点35分,业主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希望再次协商退费问题,经工作人员再次协调,上海维商和业主就退费问题已达成一致,业主表示满意。

Q

听众梁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他是未央路万象未央1号楼业主,万象未央小区暖气不达标,每次最冷的时候家里暖气就不热,物业检测进水管22度,回水管16度,主管道都不达标,用户家里能达标吗?

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燃热中心负责人 孙波浪

2024年11月27日下午,未央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到万象未央物业公司准备与物业一起到梁先生家入户测温,了解到梁先生今年未交取暖费,今年没有供暖。

随后,经电话联系,梁先生表示是对往年供暖情况不满。工作人员问其有无往年与物业或热力公司一起测温记录,该市民表示没有,自己想让热力公司排查自己家往年暖气不热的原因。

11月28日下午,工作人员和物业到小区换热站查看,换热站运行正常,二次网进水温度39.9℃,回水温度37.2℃。随后到一号楼11层进行管道排查,因梁先生家无人,工作人员走访了11层其他供暖住户,供暖温度均已达标。

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梁先生,他表示观望一段时间后决定今年是否供暖,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示肯定。

Q

高陵区融城朗悦小区自交房以来开发商一直不解决供暖问题,地下停车库未买车位不让下车库,业主临时拉东西也不让下,智能门禁自交房开始一直是坏的,给物业反馈多次未解决。

经开区住建局局长 白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经开区和高陵区已经成立了专班,目前这个专班由住建、城管、信访三个单位共同介入,已约谈开发商10余次。关于供暖的方式和设备近期就能够达成一致。

接下来,我们将督促开发商,如果在今年年内能够施工,就在这个供暖季给大家正常供暖;如果这个供暖季解决不了,我们会督促开发商按照电补的方式先解决业主今年的仲裁赔偿问题,确保2025年一定给大家完成供暖,请大家放心。

Q

市民梁女士反映,她是高新唐延路6号交通厅家属院住户,她了解到有些小区供暖收费每平方米5.3元,有些小区每平方米5.8元,她现在居住的小区是将供暖费直接交到热力公司账户中,为什么会出现收费差异?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

燃气热力管理处副处长 郭威

供热企业供热费的收取价格按照原西安市物价局和市政公用局的相关通知执行。根据规定,居民用户按照面积收费的,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其中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费。这意味着,居民用户实际支付的供热费用为每平方米5.3元的供热费用和0.5元的损耗费用之和。

对于非居民用户,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此外,居民用户还可以选择按热量计费的方式,每吉焦为44元,每千瓦时为0.16元。

对于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将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费方式,其中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非居民用户按热量计费的标准为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为0.21元。

这些价格标准都有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作为依据,确保供热收费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Q

李家村秋林食街上循环使用的碗未明确标明塑料材质,且表面染有深蓝色图案,长期使用这种碗体变形变软,染色脱落的碗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怀疑这种碗不符合国家食用安全标准,有致病等风险,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处理?

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碑林大队大队长 张琳

经核查,李家村秋林公司使用的循环餐具约有1500余个,现场提供了餐具的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检查中也发现,在使用洗碗机进行清洗和消毒的过程中,会造成个别餐具表面磨损,给市民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求李家村秋林公司在整理餐具保洁柜时,对餐具外观进行详细检查,并及时更换外观异常或破损的餐具。同时,为了预防潜在风险,我们与李家村秋林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李家村秋林公司正在逐步统一美食街使用的餐具,更换为更加美观、实用且无风险隐患的新餐具。目前,李家村秋林公司已更换了约160余个餐具,并计划逐步更换到位。

Q

市民胡先生反映,灞桥区柳巷村二队水压不足,近几年家家户户都用水泵抽水,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供水问题?

灞桥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 张涛

据了解,柳巷村多年来由西安市自来水公司灞河水源地供水,水量充足,水压稳定,但户内二层以上需加压泵二次加压。经排查,此情况并非自来水压力无法进户,而是户内二次加压所致。灞桥区计划对全区农村管网及自来水厂主管道进行改造,并确定了4个规模化供水工程,确保2027年底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85%以上。到时,柳巷村将接通市政自来水压力管道供水。同时,相关部门将引导群众形成供水收费、用水缴费的良性循环机制。

Q

市民惠先生是原碑林区东方广场某医药有限公司的员工,2009年12月至2013年7月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原公司法人新开了家医药公司,此前的公司已变更法人,并更换了公司地址,自己该怎么办?

西安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赵启晨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这一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需履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即单位需办理参保立户;二是参保登记对象必须是与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职工。

针对反映的情况,如果已掌握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请及时与市社保中心参保管理部联系,我们也将积极与劳动者原所在单位对接核实相关情况,一旦确认符合参保规定要求,将督促单位及时为劳动者办理补缴手续。

Q

灞桥区红旗街道十里锦绣小区,数千户居民没有正规水表,分户收费物业说多少就是多少,随时停水严重影响生活。现在每个月水费60到70元,认为不合理该怎么办?

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城东公司

管网营销中心副主任 潘龙

十里锦绣小区为总表收费用户,根据《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分表计量问题由产权人或其委托单位负责。

用户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如计量误差超标,公司将更换水表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符合标准,则由申请人承担检定费用。用户还咨询是否可将小区水表管理移交给自来水公司。

工作人员表示,需按相关规定对小区庭院管网及户表进行改造,改造后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如决定移交,且经营单位验收合格,自来水公司将接受并负责管理。

Q

市民程先生是蓝田县润佳小区业主,该小区楼下每天有大量流动摊贩摆摊,叫卖声和顾客喧哗的声音大,影响小区住户生活,对此将如何处理?

蓝田县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 韩健

据了解,摊贩主要在下午6点至晚上11点经营,食客喧哗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了影响。为此,城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集中整治定点值守,每天有四名队员从下午3点至晚上11点轮流值守,引导流动摊贩进店入市规范经营,并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已劝离流动摊贩56摊次。其次,建立日常督导检查机制,督察大队每天对该路段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不听劝阻、屡禁不止、态度恶劣的流动摊贩,城管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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