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城区供热收费标准问题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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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04:55

[已评价] 关于任城区供热收费标准问题的反映

2025-01-14 11: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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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务工人员准备回家过年,因有小孩子,打算开通在市区的房子的暖气。我们到热力公司咨询、12345热力平台咨询,结果得到统一答复是:虽然我市的供暖季是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虽然4个月的供暖季现在快要过半,但是仍要按照4个月的全部供暖季标准收费,而不能按照供暖时长,也就是一半收费。这个问题在12345上咨询得到一个回复,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咨询这个问题;中途开通暖气费申请费用减免的问题。

并且热力公司明确回复是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关于返乡务工人员的特殊问题,是否综合考虑下原因,辛苦劳作了一年,想回家乡过一年温暖的年;关于费用是否能够按照最后两个月进行收费,希望政府能够看到我们的问题,并给予问题回复。

希望政府给予政策回复,请不要将问题转交到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回答的态度是按照政府的政策执行的;

已受理 市发改委

已审核    2025-01-14 16:57:01

已受理  市发改委  2025-01-22 11:29:55

已受理  市发改委  2025-01-22 11:31:16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发改委 [2025-01-22 11:31:15]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相关规定,现行城区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为按建筑面积计价21元每平方米。该价格为城区居民供热季即集中供热125天(每年的11月15日至下一年的3月20日)期间的热价。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您存在特殊情况,建议与供热企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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