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新增13个高风险区、18个中风险区!陕西这一地临时静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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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01:38

9月8日晚间,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宝鸡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13个高风险区、18个中风险区,具体地区为:

一、高风险区13个

1.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八、九组

2. 岐山县蔡家坡镇宏鑫世纪家园小区1号楼

3. 岐山县蔡家坡镇第二小学

4. 岐山县蔡家坡镇西三路张海明中医内科诊所

5.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家居建材市场优佳课堂

6. 岐山县蔡家坡镇西三路隆泰老实人购物广场蔡家坡店

7. 高新区天王镇伐鱼村

8. 高新区天王镇胥家村

9. 金台区蟠龙新区小韩村

10. 方塘高级中学(金台区蟠龙镇龙翔大道100号)

11.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渭水明珠花园小区5号楼

12.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京泰商贸小区10号楼

13. 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西路京泰华都小区1号楼

二、中风险区18个

1. 岐山县蔡家坡镇宏鑫世纪家园小区(除1号楼)

2.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路超美家超市

3. 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

4. 岐山县蔡家坡镇洪沟村

5. 高新区天王镇钓鱼台风景名胜区聚贤阁酒店

6. 渭滨区经一路步行街

7. 凤翔区彪角镇石落务村

8. 凤翔区彪角镇石落务村石落务饭庄

9. 陈仓区千渭街道汇丰农贸市场(新鹏昌、强强调味品店)

10. 陈仓区虢镇盛世清舍足浴会所

11. 高新区磻溪镇党家堡村

12. 高新区天王镇毛家沟村诊所

13. 高新区磻溪镇新庄村

14. 高新区磻溪镇双基堡村

15.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渭水明珠花园小区(除5号楼)

16.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京泰商贸小区(除10号楼)

17. 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西路京泰华都小区(除1号楼)

18. 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除八、九组)

调整后,宝鸡市共有高风险区17个,中风险区29个;岐山县、金台区除上述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渭滨区、凤翔区除上述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陈仓区、高新区除前期已公布及上述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

宝鸡市岐山县

进一步加强县城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除超市、医院、药店等城市保供单位外,所有经营性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严格落实查验“两码一酸”、戴口罩、测温、限流等防疫措施。

三、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县城。确需离开的,持单位、村(社区)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所有进出小区、村组、单位人员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除保供人员、下沉干部及志愿者外,一律居家办公。

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9月8日21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9月9日起

商洛市丹凤县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好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所有小区(村组) 单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足浴店、洗浴中心、个体门店、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酒店、餐饮场所停止堂食。

6.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龙驹、商镇、棣花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暂停施工。重点企业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以外人员不得进入。监所、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9日6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丹凤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914-3360050、0914-3329252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丹凤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9日

原标题:《宝鸡市新增13个高风险区、18个中风险区!陕西这一地临时静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