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供暖季 暖流能否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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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21:47

西安市某小区的业主们2012年交房后,就挨了一个冬天的冻,今年已是第二个采暖季了,业主们早早准备好了采暖费却迟迟不见有人来收。该小区购房合同上写明“供暖条件于交房后第二个采暖期具备”,而今年正是业主们入住的第二个供暖季,他们很是担心,这个冬天仍会在寒冷中度过。

解答:如果按照合同,明确约定房屋是双气,并保证供暖管网全部到位,一旦有供暖无法及时到位的情况,开发商很明显是违约行为,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业主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

为啥要按建筑面积不按使用面积算?更多>>

马先生拥有一套小面积新房,为扩大客厅面积,他将阳台和客厅打通合为一体。然而,供暖以后却发现了尴尬的现象,由于阳台没有暖气装置,客厅部分特别暖和,阳台部分却感到很冷。但是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阳台的面积也要算在内,却无法享受到暖气,这样的收费实在有些不合理。

解答:据西安市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建设部和西安市物价局的批示,暖气收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对于住宅楼来说并不是每个房间都有暖气片,但是,暖气会在房间内进行热传导,这是物理现象,就算是没有安装暖气片的房子,它的温度肯定也会比没有供暖的时候要高。而且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8元的收费是西安市物价局按照建筑面积核算的,如果按照实用面积,单位面积的成本会增加,肯定要比5.8元高,而且不易操作。

温度不达标,怎么申请测温退费?更多>>

王大爷反映,他们小区属于市政集中供暖,已经连续两年时间供暖温度不达标,一到供热的时间,家里温度最高只有12℃,有时甚至不到10℃。李女士说,小区去年才开始集中供暖,可是暖气的温度根本不够规定的16℃,她在家还得开空调取暖,以至于今年小区居民都不愿意交供暖费了。

解答:《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暖期内,室内供暖温度应当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宁刚解释说:“供热开始时,需要经过加热、循环、升温的过程,因此,温度达标需要两三天的时间。”

暖气费价格高,这个价格谁来定?更多>>

张女士:“我们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暖气费价格很高,物业说收费标准已在物价局备过案了, 12月1日之后缴暖气费,按每月7.15元∕㎡收取,而在11月30日之前就按每月6.66元∕㎡收取。”李女士:“我们小区有一套供暖方案是按6.2元/㎡来收,涨得太厉害了(2006年入住时才4.8元∕㎡)。”

解答:自备锅炉的小区由于锅炉规格不一样、块煤和沫煤的价格不一样、小区的供热户数不一样等原因,成本核算很难一致。自备锅炉采暖小区不能以此获得利润,取暖费只能比成本核算价低或相当。需要业主和和供热单位协商解决价格问题。

煤炭价格一直降,为何供暖费用却上涨?更多>>

周先生:煤炭价格上涨时,要上调暖气费。可是,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一直比较低,那为何暖气费不随之下调呢?某业主电话咨询:“我们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煤价上涨的时候他们的暖气费用都跟着上涨,今年煤价下调了,小区的暖气费还是6.7元/平方米,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吗?”

解答:按一吨煤生产23吉焦的热量(5500大卡×4.186千焦)、每吉焦居民供热价格为40.7元(供热出厂价)来计算,供热企业用一吨煤的热量供热可收回936元。再按煤炭成本占到总供热成本50%来推算,每吨煤的落地价降到500元左右,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或有下调的空间。物价部门会密切监控煤炭价格,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如果煤价下跌幅度很大,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有下调空间,也会适时出台调价措施。

不用暖气,为什么还要交费?更多>>

业主方女士表示,2012年供暖开始前,小区物业表示对不采暖的房子也要收取全额暖气费,业主申请后,准许后,空置房业主可以交一半的暖气费。但直到现在,小区物业公司才告诉他们,小区的空置房暖气费仍需要全额交纳。如果不交,将强制拆除业主的供热装置。很多业主出于无奈只能交钱。

解答:热能是一种特殊商品,无法贮存。在供热期间,不管用户用不用热,供热企业都必须持续不断地供热。同时热具有传导的特性。即使住户不用暖气,实际上依然能吸收邻居的热量。根据实际测量,邻居室温达到18℃时,该住户所吸收的热量也可达到邻居的50%。所以即使住户不用暖气,也须交基础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