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关于推行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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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3 17:20

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宽“跨区通办”领域和范围,有效缓解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往返跑腿”问题,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经会商研究,决定率先探索推行政务服务省内跨区办理,逐步实现政务事项省内“五区通办”,让五区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实现互利互惠、共赢发展,为加快实现陕西“省内通办”积累实践经验。

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起,五区将秉承“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时限”的原则,联合推出首批158项政务服务事项 “省内通办”(事项清单附后)。届时五区企业群众,可按照清单事项选择就近办理业务,真诚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前来体验!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西安国际港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宝鸡市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

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

“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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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关于推行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