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中学学科特长生招生简章(2025年)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7-13 21: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对接实施“强基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着力构建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体系,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努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2025年郧阳中学单列5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招考条件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数理思维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学科发展潜质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的2025年十堰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学科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3月7日前向毕业初中学校提交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能证明自己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质的有效材料。

2.初中学校推荐。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学业水平状况、综合素质表现等择优推荐。主城区较大规模初中推荐指标分配到校,其他未分配指标的主城区初中学校,有学科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也可向郧阳中学招生办公室推荐;县(市、区)推荐指标分配到县(市、区)教育局,各地各校推荐人选应平均分配到三所高中。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主城区初中学校经校长审核签字、县(市、区)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郧阳中学招生办公室,推荐表见附件2。

3.高中审核确定。郧阳中学对各地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对象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科特长生招生对象。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命题原则

经审核确定的学科特长生招生对象,3月16日(暂定)进行为期一天的选拔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分值均为120分,数学分值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分值为160分,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由学校另行通知。学科特长生招生考试命题原则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突出选拔性,但不超出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试题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同时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

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备注
上 午   8:10-9:50(100分钟)   语文   120   含作文  
10:10-11:50(100分钟)   英语   120   英语含考作文,不考听力和口语;  
下 午   2:00-4:00(120分钟)   数学   150    
4:20-6:00(100分钟)   物理   100   分科命题同时提供试卷  
化学   60  

四、录取及入学待遇

1.郧阳中学自行组织命题、组考、阅卷并确定录取名单,学校根据学科特长生测试成绩,遵循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50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已被预录取的学生必须到预录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学生还可参加中考,按正常程序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2.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学校“学科特长班”,享有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优先权(我校为十堰市唯一北京大学博雅共育基地校);分科编班享有优先权;享有获得博雅奖学金、宏志奖学金、万润奖学金优先权;享有获得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先权;享有参加奥赛课程培训优先权;享有参与“强基计划”优先推荐权等。

五、有关要求

1.实行“阳光招生”。学科特长生招生政策、申请条件、推荐程序、录取结果等均通过高中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双减”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应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单独分班培训,不得随意增减规定课程和课时,必须完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课程。高中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测试重在考查、发现学生的学习潜力和学科特长,不提倡家长送孩子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备考负担。

3.严禁宣传“炒作”。为不影响学生中考复习备考,学校不统一公布学生成绩和录取学生名单,严禁宣传炒作录取率、优秀率、合格率及成绩排名情况。测试结束后,严禁出现贴喜报、拉横幅、拍抖音、发视频、开大会、发朋友圈等任何形式的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

4.维护招生秩序。教育部明文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十堰市外的普通高中在十堰市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均属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氛围,为十堰市建设教育强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学科特长生招生信息在校级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联系人如下:

郧阳中学联系方式:8102908 8102991

电子邮箱:81491753@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60 号

郧阳中学教务处  祝晋(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