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暖最新消息!事关供暖时间、供暖费、集中供暖温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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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5 01:52

  近年来

  “集中供暖不热”

  是老百姓冬天非常头疼的问题

  为保障人民切身利益

  15日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天津市供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将对供热企业量化考核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

  csglwgrglc@tj.gov.cn,标题注明“‘供热考核管理办法’反馈意见”,邮件内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可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可通过电话反馈意见

  电话:022-63086671

  今冬什么时候供暖?

  今冬的供暖还没公布具体的时间。

  2023年是11月6日启动供暖的,往年时间都差不多是11月份左右,应该也不会太遥远了!

  天津集中供暖温度标准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相关规定链接:

  https://www.tjrd.gov.cn/flfg/system/2012/09/14/010011367.shtml

  天津采暖费收费标准

  ①按供热面积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②按供热计量收费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提醒: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暖气现在还能报停吗?

  今年已经无法办理了!

  办理暂停或恢复用热的用户应于9月30日前到小区所属供热站各收费厅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业务。

  PS:各街道时间或有变化,具体请咨询所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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