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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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4 05:53

【人口】2024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90.7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321人。全市常住人口71.2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800人, 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5.11万人, 城镇化率49.26%,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22‰,人口死亡率为7.2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8‰。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12。

【民族】利川古称“蛮獠杂处”、“蛮夷杂处”或“苗蛮杂处”之地,长期属于少数民族集居区。从唐至明,封建王朝曾先后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羁縻州县和土司制度。明洪武初年,开始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屯置所,举办儒学,“文武相维,土流间用”。至明末,境内共有支罗、官渡、朱砂、马桥、木栈、孙家、九渡、三渡、忠孝、马道、松木、元里、中坝、擂鼓、太平等屯10余处,逐渐冲破了长期形成的“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锢。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支罗土司黄中反明被平,改流置支罗所。明万历十四年(1586),龙阳垌土司归流,编籍万县。清雍正十三年(1735),境内所存施南、忠孝、忠路、建南、沙溪等5土司全部改土归流,次年置利川县,至此,结束了境内土司制度的历史。以上重大政治变革及所发生的重大战事,不同程度地促进境内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也使境内的民族构成发生变化。民国时期,境内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业已形成。长期居住在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土家族、苗族及侗族为主,旧时统称为“本地人”或自称为“土家人”、“苗家人”和“侗家人”,各自地小集居的范围内保持着自己的一些民族风俗和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所制定的各项民族政策,1956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认定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958年、1980年、1982年先后在境内进行了三次民族成份调查。境内长期居住着汉族、土家族、苗族、侗族、壮族、藏族、畲族、白族、蒙古族、彝族、满族等29个民族。2022年户籍人口91.58万人,常住人口71.57万人,少数民族总计472770人,占全市常住人口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