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31 07:50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我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兴庆、雁塔和曲江三个校区,目前正在建设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建成后将服务于研究生培养,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一、招生规模

地址

 

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西交研招微信公众号

 

电话

 

02982668329

 

 

传真

 

02982664655

 

邮编

 

710049

 

电子信箱

 

yzb@xjtu.edu.cn

 

网址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机械学院

 

82663802

 

朱老师

 

材料学院

 

82665286

 

冯老师

 

能动学院

 

82668701

 

王老师

 

电气学院

 

82664000

 

郝老师

 

电信学院

 

82668663

 

刘老师

 

航天学院

 

82668754

 

陈老师

 

数统学院

 

82663938

 

刘老师

 

管理学院

 

82665353

 

白老师

 

理学院

 

82668810

 

杨老师

 

人文学院

 

82663705

 

吴老师

 

软件学院

 

82664760

 

秦老师

 

外语学院

 

82665499

 

杨老师

 

生命学院

 

82663926

 

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82668187

 

吕老师

 

医学部

 

82655038

 

卢老师

 

化工学院

 

82665836

 

杨老师

 

公管学院

MPA

 

82665216

82668031

 

忽老师

曹老师

 

经金学院

 

82656906

 

蒲老师

 

金禾中心

 

82667920

 

郑老师

 

人居学院

 

83395107

 

郭老师

 

法学院

 

82668124

 

尚老师

 

MBA中心

 

82665681

 

唐老师

 

前沿院

 

83395043

 

朱老师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201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100名: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40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000名(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招生目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及普通招考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a.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九)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12月4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艺术(135100)及同等学力(报考MBA、MPA、MEM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

  (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初试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4日进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分数线发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体检工作由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费用

  (一)学费标准

  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协议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新生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新生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新生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文件。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1.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2-5年;

  3.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按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与华为、百度等世界知名企业开展了合作,并在苏州、青岛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

  4.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6.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7.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

  8.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