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气温缓回升丨滨海新区落户新政发布!丨大连道沿线两路口通行有变丨供热服务电话来啦!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1-07 04:16

在强冷空气影响下

雨水唱罢大风登场

呼呼的风

彻底吹走了上周的温暖

一觉醒来好似一夜入冬

今天早晨气温还将持续下降

市区仅为3℃

北部地区将跌入“负”时代

蓟州、宝坻、武清三个区早间仅有零下1℃

今明两天将为冷空气间歇期

白天气温缓慢回升

午后最高气温将在14-15℃

冷空气接连来袭

回暖只是暂时的

十一月的降温不再容易停下脚步

本周的气温整体将处于下滑的趋势中

后半周两股冷空气排队前来

1

预计周三(8号)夜间开始,冷空气携带大风来临,9号白天将有北风4-5级阵风6级,市区气温将再次下降至9℃;

2

周六(11号)第二股冷空气将到来,届时带来北风3-4级,气温下降2-3℃。

又到了帽子、手套、围脖齐上身的日子了

大家要准备好过冬的装备呀

滨海新区落户新政发布!

近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印发

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全文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

01

申请条件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02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03

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

01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02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03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

01

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02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03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所在企业向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落户申请,企业一次性进行申报,提供企业职工名册;

2.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四、鼓励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

01

申请条件

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

02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03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5.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6.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五、鼓励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

01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02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03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6.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7.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六、鼓励为“滨城”贡献者落户

01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02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荣誉证书;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03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妇联、区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

3.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承担。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期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完善。

大连道沿线两路口通行有变

为落实滨海新区公安局有关部署及“降警情、压事故、保畅通”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冲刺行动工作要求,滨城交警结合“交通品质提升建言献策”活动中广泛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经实地调研,近期对大连道沿线交通组织予以打开护栏、增设车道等调整,为车辆掉头“提速”,并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开展交通违法治理等多项举措,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滨海新区大连道作为贯通滨城核心区与经开区、天津港方向的重要通勤通道,交通需求较大,尤其对路口的掉头转向功能要求较高,早晚高峰时段易发交通拥堵。为最大限度提升大连道沿线的交通运行速度,解决其中两个路口存在的“掉头慢”问题,滨城交警通过多次调研,结合沿线居民出行特点及大连道早晚高峰交通特点,实施以下两项交通组织调整措施:

增设掉头开口

针对大连道与江苏路交口东侧道路宽度有限、车辆掉头需求较大的情况,通过打开大连道与江苏路交口以东50米处的隔离护栏,在路口一车道仍保留左转、掉头和直行功能的基础上,在上述路口东侧路段处增设一处掉头开口,并增加交通标志、爆闪灯,使大连道该路段具备车辆在前后两个位置均可掉头的条件,提升路口交通效率。

增设掉头车道

针对大连道与塘沽火车站交口车辆掉头空间有限,且掉头车辆易与对向车道行驶车辆发生交叉冲突的问题,实施了拆除中心分流岛,在该位置增设一条掉头车道,并对交通标线、信号灯等设施进行配套改造的措施。改造后,该交口由西向东方向掉头车辆与对向来车并行不悖,有效保障了通行安全,通行效率明显提升。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掉头时,本车和周边其他车辆需分别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是掉头机动车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二是机动车掉头时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三是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后车不得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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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天气预报

11月7日 星期二

白天:晴转多云

夜间:多云间阴

微风,14到7℃

11月8日 星期三

多云转晴

微风转北风4-5级

15到5℃

11月9日 星期四

晴间多云

北风4-5级阵风6级,9到4℃

11月10日 星期五

晴转多云间阴

微风,8到4℃

11月11日 星期六

多云间阴转晴

微风,8到3℃

11月12日 星期日

晴间多云

偏北风3-4级转微风,7到0℃

11月13日 星期一

晴间多云

微风,9到-1℃

原标题:《今后气温缓回升丨滨海新区落户新政发布!丨大连道沿线两路口通行有变丨供热服务电话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