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1月11日起天水这些路口及路段监控设备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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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8 16:54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

关于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大队新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1年1月11日投入使用,现将大队新建及在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接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拍的路口及路段

(一)G30连霍高速1363KM(宝鸡方向);

(二)G30连霍高速1373KM(兰州方向);

(三)G30连霍高速1426KM(兰州、宝鸡双向);

(四)G30连霍高速1382KM天水南收费站;

(五)G30连霍高速1394KM天水西收费站;

(六)G30连霍高速1424KM关子收费站;

(七)G30连霍高速1405KM+685M至1420KM+900M(双向区间测速)。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玉泉高速公路大队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