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发布中招方案!政策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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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15:44

刚刚

厦门、泉州发布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总体来说

今年厦门中考中招没有大变化

粗看了一下

总结出五个小调整

具体以市教育局发布为准

01

定向生比例提高5%

根据福建省要求,今年厦门中招定向生比例提高,总体提高5%,即原来定向生计划占普通生比例为50%的学校,提高到55%,原来定向生计划占普通生比例为35%的学校,提高到40%。

不过,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录取线下25分,保持不变。

这也意味着初中借读(小升初派位后,到非学籍校借读)要付出更高代价。

具体是这样: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02

新增9+2所普高(校区)

2023年中招,共新增9+2所普高(校区),9所普高(校区)指的是:

01

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市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02

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市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03

厦门市沧江高级中学,区属学校,位于海沧区,面向属地所在片区(集美海沧片区)招生。

04

厦门市熹海高中,区属学校,位于海沧区,面向属地所在片区(集美海沧片区)招生。

05

厦门十中苎溪校区,区属学校,位于集美区,面向所属片区(集美海沧片区)招生。

06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溪声校区,区属学校,位于同安区,面向所属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招生。

07

厦门市仰正高中,区属学校,位于同安区,面向所属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招生。

08

厦门市翔安中学,区属学校,位于翔安区,面向所属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招生。

09

厦门市蔡厝中学,区属学校,位于翔安区,面向所属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2所指的是:

01

厦门二中集美校区

02

厦门六中同安校区

之所以两所单列, 是因为这两个校区去年已经小规模招生,学生寄在校本部,今年会增加招生名额。

《厦门日报》的消息说,集美中学后溪校区(位于北站)和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要明年才能投入使用,今年是先小规模招生,学生先寄在校本部。

区属高中面向所在片区招生,不过,从往年看,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还会 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招生计划要等到 六月下旬招生计划册下发才明朗。

03

普高录取率预计提高到60%以上

今年普高录取率预计提高到60%以上。去年是58.6%。

04

体育中考取消中长跑

今年厦门体育中考必考类的中长跑项目取消,即男生1000米(或200米游泳),女生800米(或200米游泳)统一以满分15分计入总分,其它项目照常进行。

05

非本市户籍报考普高条件,有变化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要满足一定年限, 2023年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五年(去年是四年),2024年起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也就是说,在我市公民办学校就读、拥有正式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首先,初中三年要都在厦门初中就读,不能中途转学;其次,今年,其父亲或者母亲在厦社保、居住要满五年。

还有这些时间节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3月9日到3月14日;因为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在3月24日到25日补报名。

户籍在厦门、学籍在外地的应届考生要回厦升学,要到户籍所在区招办报名。市招考中心会公布各区招办地址电话,请密切关注厦门招考。

体育中考定在4月12日到28日,实验考试定在5月20日到21日(见附表)。

今年中考省统考已经确定在6月24日到26日举行。

以下是文件原文

明天我们会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

厦门市2023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2023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

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

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 3月24日至3月25日补报名

报名片区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

• 思明湖里片区

• 集美海沧片区

• 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

✔ 学籍所在校。

✔ 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报名对象

1. 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 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 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4.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五年。2024年及以后考生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 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台湾、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

(2)华侨学生;

(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

(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报名办法

实行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报名点具体实施,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 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2. 提醒非本市户籍考生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

3. 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4. 报名结束2日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日后向区招考中心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报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试

全省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考试科目

1. 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 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 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考试成绩

1. 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 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

(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

(2)物理卷面成绩的90%;

(3)化学卷面成绩的60%;

(4)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

(5)历史卷面成绩的50%;

(6)地理卷面成绩的30%;

(7)生物卷面成绩的30%;

(8)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

(9)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 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 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 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

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

• A等级15%

• B等级30%

• C等级35%

• D、E等级共20%

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 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考试时间安排

1. 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统一考试安排在 6月24日—26日,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 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3.校级考试科目时间: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 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 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3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2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3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1. 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属地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高一年级暂定在侨英校区办学)、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高一年级暂定在西柯校区办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华师希平双语高级中学,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 厦门外国语海沧校区、集美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钱学森班”50人;

✔ 集美中学侨英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100人,后溪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50人;

✔ 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同安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博雅班”50人;

✔ 厦门二中五缘校区、集美校区分别面向全市招收“南强班”50人;

✔ 厦门沧江高级中学“行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 厦门市翔安中学“科创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 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 面向片区之外招收“苏颂班”50人。 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 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4. 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自主招生学生。

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

部分中职学校招收普职融通试点班学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 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考生已被艺术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 不得再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5%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0%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各学科等级要求不变。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7日至20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台生班招生

持有台湾身份证件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推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招生改革,推动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申报并确认创建“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学校可实行 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的自主招生。

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 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

符合条件且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 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报考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

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创新实验类自主招生

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厦门市音乐学校“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厦门实验中学“中国教科院英才计划班” 各面向全市招收60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预录取。

保送类自主招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英语实验班)、厦门双十中学(面向华侨中学乐群班)、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杏南中学、英才学校、松柏中学、乐安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海沧实验中学、厦门三中、新店中学等20所学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学校应依据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

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 于4月1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和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测试结果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 5月23日前公示三个工作日,6月1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三)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五、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

不设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35个志愿,其中, 至少填报5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填报条件

1. 厦门一中(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双十中学(含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厦门六中(含厦门六中同安校区)、集美中学(含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二中(含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含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含厦门实验中学汀溪校区)等9所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建设校:

•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 “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两科达到A级或三科达到B级;

• 实验考试均合格。

2. 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翔安一中、海沧中学、灌口中学等6所 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 “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且至少三科达到C级;

• 实验考试均合格。

3. 湖滨中学、厦门三中、杏南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同安实验中学等5所 省一级达标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 “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

• 实验考试均合格。

4. 其他普通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 “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

• 实验考试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其中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6.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7. 在厦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现役军人子女、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考生报考厦门市音乐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等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时, 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填报方式

实行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和“志愿填报说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 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 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确认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 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 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

(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

(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

① 数学成绩;

② 语文成绩;

③ 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

④ 英语成绩。

3. 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8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60%。

(三)照顾录取

1.下列考生享有 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我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我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我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 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四)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 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考中心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考中心核准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片区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设区市就读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擅自承诺减免入学收费等办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近日,

泉州市教育局印发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对今年的中招工作进行部署。

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工作方案》研制过程中结合市“两会”建议提案,广泛问计于基层,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多次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负责人及市直中学校长等意见建议;召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通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审查。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方案》共六个部分,一是有关考试安排与要求。二是有关中考报名事项。三是有关招生计划安排。四是有关志愿填报事项。五是有关普高招生录取办法(含自主招生指导意见)。六是有关招生纪律强调。

三、今年《工作方案》的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优化志愿填报时间

往年我市志愿填报时间在中考之前,今年调整为中考后、知分前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共5天)。主要目的是为了尽量缓解考生及家长的考前焦虑,让考生能够安心复习备考。

(二)进一步优化录取顺序批次

往年我市中招录取批次有7个,今年减少为5个批次,将原来的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三个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一方面简化步骤、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引导和激发公、民办学校竞相发展。今年具体的录取顺序批次为: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3)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4)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5)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三)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规则

往年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日程和录取规则没有统一。为强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省级统筹、地市主体、县级落实的责任,树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一盘棋”思想,我市在去年的中招文件中事先预告:自2023年起,全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发布录取信息、统一一次性公开征求志愿。因此,今年推行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规则,进一步提高招生效率。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原则与“分数优先”原则相结合,既能保护优质高中学校的生源质量,又能最大程度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的风险。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在统招生录取时,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在定向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其他录取规则详见《工作方案》的“普高招生录取办法”。

(四)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管理

在去年严格规范学校自主招生程序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对自主招生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狠抓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有效落实,引导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一是严格自主招生学校的准入资质,自主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资质须经市教育局确认,自主招生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数量,包括自主招生学校数和自主招生人数。三是严格自主招生的考试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统一组织。四是实行自主招生负面清单管理,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明年将取消该学校自主招生资质。

四、30个问答全面解答今年《工作方案》

1.今年中考的时间什么时候?

答:2023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4日—26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今年中考成绩总分是多少?

答:今年中考成绩总分与去年一致,为800分。具体是:(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40分。(3)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卷面成绩的90%、60%、50%、50%、30%、30%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分别为90分、60分、50分、50分、30分、30分。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考成绩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今年中考报名时间什么时候?

答:今年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5日8:00至3月21日18:00;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在4月27日8:00至4月28日18:00进行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今年体育中考的测试项目有调整吗?

答:为更加安全有序开展今年体育中考测试工作,经综合研判,取消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中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泳姿不限)项目,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抽考类和抽选考类项目按原公布项目进行,具体实施意见另行通知。

5.考生可以回泉州户籍地中考报名并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吗?

答:可以。(1)具有泉州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可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具有泉州市户籍、在外市就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详见《工作方案》的中考报名事项。

6.申请回我市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的学生要怎么做?

答:应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由就读学籍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学籍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章的《初中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2);④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⑤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⑥在福建省参加202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7.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泉州报名中考吗?

答: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8.考生和家长如果有中考报名等方面疑惑有咨询电话吗

9.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哪里可以查阅?

答: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详见《工作方案》的附件。

10.今年我市志愿填报有什么变化吗?

答:最大变化是填报时间的变化。今年中考时间6月24日-26日,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7日-7月1日,调整为中考后填报志愿,主要是让考生能够更加全身心地复习备考。

在志愿填报步骤上,(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填报;(2)考生填报志愿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3)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可以多次修改保存。提前点击“确定提交”按钮相当于志愿锁定,如需再次修改,须通过中考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进行,修改机会只有一次。系统在志愿填报截止的最后时间会自动提交考生所填志愿。

11.如果我想报考提前批次的学校自主招生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答:第一,要确认该学校是否具备自主招生资质今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学校的准入资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须经市教育局批准确认,具体名单以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第二,要确认该学校是否需要自主招生线下资格审核。考生须事先查阅意向报考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若意向报考学校需要对考生线下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报考学校现场递交材料,考生通过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线下资格审核后,方为具备该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2.如果我想报考第一批次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或者民办高中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填报学校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其中,报考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 家长、学生在 6月10日至21日到报考学校现场确认并签订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报名无效)

13.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即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投档分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定向招生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若定向招生批次无法统筹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

14.“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如何理解?

答:“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在工作线上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如果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其他志愿依此类推。

15.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即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定向生志愿栏设置不超过9个志愿。

16.“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如何理解?

答:“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系统对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通俗理解:对于考生之间,分数越高的越优先选择;对于考生本人,越靠前的志愿越优先考虑。

举个例子:我们对考生们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张三同学是经过排序后的第10名,则他就是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第10个被轮到的考生。张三同学的平行志愿依次是A,B,C,D,E…等志愿,在对他进行投档时先看A志愿,如果A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满,则投到A志愿;如果A志愿招生计划满了,则看B志愿;如果到B志愿被录取了,后面的C,D,E等其他志愿就不会再重复录取了。

接下来轮到排序第11名的考生进行投档,依此类推。总之,前一名考生的平行志愿还未检索完毕时,是不会对下一名考生检索投档的。

17.今年定向生录取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 1)定向生比例。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

( 2)定向生资格。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

( 3)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50分以内(含50分)。

18.今年普通高中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19.如果我想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后,可以去参加普通高中的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吗?

答:不可以。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包括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

20.如果我想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想去读中职学校要怎么做?

答:如果想放弃普高录取资格去读中职学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于7月21日10:00前到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办理相关退档手续。

21.如果我在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了,但又想放弃可以吗?

答:不行。在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本批次志愿。

22.如果我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能再找其他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吗?

答:不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各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录取的学生。

23.我家庭经济困难,读普通高中有资助政策吗?

答:目前已有完善的资助政策,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能够确保贫困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24.今年考生什么时候可以查询中考成绩?

答:7月13日左右考生可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

25.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可以公布?

答: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9日左右,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24日左右。

26.如何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

答: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27.今年中考中招照顾加分政策是什么?

答:军人子女:(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分值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分值10分。

(3)其他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2023年加分分值3分,2024—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层次人才子女: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3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3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3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3分。按闽教学〔2020〕55号规定精神执行。

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3年加分分值1分,2024年起取消。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23—2025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满足“三统一”,即在民族乡(台商投资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其加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该生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28.今年关于往届生扣分有什么变化?

答:关于往届生扣分,市教育局已在《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事先预告:自2023年起,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4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今年将予以实行。

29.我孩子成绩很差,以后考不上普通高中了怎么办?

答:请家长理性看待成绩和升学,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不同潜能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需要,孩子成长成才的空间和通道是多样化的,上普高挤高考也不是成才的唯一出路。家长可以立足孩子的实际,与孩子共同在就读普通高中学校还是就读中职学校方面多作科学规划。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制度上也明确了中职学校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因此,只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行行都能出状元,大器晚成未必是坏事。

30.2023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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