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通报4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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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8 22:08

近期,西安市多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公司或个人以招生入学为名,散布虚假信息,宣传或组织集训、“点考”及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案例一

无资质托管机构。张某某,身份证号:610113**********4x,以个人名义在雁塔区郝佳城市花园小区内,以“为名校招生”为由,违规组织“考试”。联合行动组现场责令立即停止考试行为,查封现场所有试卷(含草稿纸张)及参考学生签到表,当场解散学生。经联合行动组核查,该场所无办学资质,违规开展培训,并且有偿组织考试。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雁塔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9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他问题由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

碑林区朗文科技培训中心(科技类培训机构),负责人马某某,身份证号:612326**********12,在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思源智谷6号楼,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联合行动组现场责令立即停止考试行为,当场解散学生,清退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区科技局约谈公司负责人,向其宣讲“双减”政策,对组织考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西安哈利博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托管类机构),负责人杨某某,身份证号:411381**********36,在高新区高新一路19号思安大厦,以“为名校招生”为由,违规组织“考试”。联合行动组现场责令立即停止考试行为,当场解散学生,清退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对考试场地张贴封条,暂停营业立即整改。该公司其他问题由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四

西安雁塔积学堂培训学校(综合实践类培训机构),负责人胡某某,身份证号:610121**********30,以综合实践类培训名义在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大唐商务大厦内,变相违规组织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联合行动组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教育教学活动,退还剩余费用。该机构其他问题由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西安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西安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