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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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5 22:25

编者按:江苏省常州市是科技部批复的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日前,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部署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常发(2010]25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要求,现就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1.总体思路。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按照“两步走”的部署,重点围绕创新体系能力建设、创新产业规模发展、创新资源投入聚集、创新设施功能提升和创新环境效应优化等中心任务,大力推进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力度和创新要素集聚密度,促进科技、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把常州建成创新驱动能力强、创新产出水平高和创新特色明显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2.目标任务。第一步战略目标:到2012年,基本建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各类科技产业园区和科技基础设施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GDP比重达2.5%,地方政府用于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占比达6O%以上,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380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0%以上。

第二步战略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创新投入、创新应用、创新成效和创新环境等方面居全国先进水平,成为长三角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及区域创新中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GDP比重达3%,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占比达70%以上,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500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O%以上,力争用5年时间,引进500个海归创业团队、50O0名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5万名创意、创投风投、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专门人才,形成5O万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管理人才队伍,公众基本科学素养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以“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一核八园”建设。到2015年,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武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通过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考核验收,成为长三角地区创新驱动中心。加快各类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通过率先创新、持续创新,为区域创新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基地产业集聚效应,引导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向中小企业扩散,实现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有效融合。

2.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以科教城为核心,大力引进中科院系统、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我市共建研究机构,重点建设一批代表国内最高行业水平的研发中心,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各类科技产业园区和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有规模、有水平的服务于全市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平台。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建设,形成孵化器集中孵化种子企业、加速器汇集高速成长企业、科技产业园重点集聚成熟企业的创业载体合理布局。

3.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智能电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创意等新兴产业,优化提升功能新材料、新一代轨道交通、新能源、LED半导体照明、新型电子器件及设备等优势产业,奋力抢占高技术发展及新经济增长的制高点。加快产业化步伐,培育一批新型主导产业,形成区域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十二五”期间,实施一批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引导企业研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高端产品群,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质量。

4.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产业创新链和创新企业群落。“十二五”期间,全市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显著增加,体现高水平的创新引领效应。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和区域布局,有效促进企业依托各类科技基础设施,主动衔接国家、省创新计划,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在国家、省创新战略中的地位。鼓励支持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省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攻关等研发任务,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重大战略目标产品。

5.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深入实施新一轮“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围绕五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引进领军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全方位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孵化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核心企业,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掌握国际水平的先进技术,打造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培育一批既掌握尖端技术又精通经营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家。

6.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系统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的“1+N”产学研合作模式创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创新合作与竞争,全面提升吸纳和配置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能力。鼓励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共担科技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组建技术联盟、产业联盟、标准联盟等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活动、平台、载体集聚创新资源的功能,促进我市企业不断提高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努力争取国家、省级高层次的科技创新资源落户我市。

7.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资源集中配置,加快发展制造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及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互动的产业组织方式,构筑科技成果研发、孵化、加速、产业化的产业生态,积极探索依靠自主创新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路径,为我市科技创新与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有力支撑,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由现代制造业基地向现代制造业体系转变,基本形成创新能力强、创新水平高的现代产业体系。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作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以保护为重点,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保护创新、支持创造的良好环境。加快培养产业急需、实务能力强、熟悉国际运行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自主创新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鼓励知识产权标准化。

9.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把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资源、公共环境、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置于科技发展的重要地位,为加快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技术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资源与环境技术开发,不断提高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绿色建筑技术、低碳生产模式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营造优美人居环境,逐步实现科学、文明、健康的新型社会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完成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任务。成立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检查督促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辖市、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加大投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强度,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切实保证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并逐步提高财政投入的研发经费占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比重。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逐渐向产业前沿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重点社会发展科技等领域倾斜。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科技投入,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科技创新要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企业有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支撑和保障。

3.落实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鼓励自主创新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建立政策实施的保障机制,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定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等文件。

4.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敢于冒险、勇于创新、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培养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文化精品创作,增强市民对创新的理解力和创造力。努力推进城市科普能力建设,构建公共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促进人民群众科学素质不断提高,建设若干功能健全、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科普基础设施。

5.加强监测。积极开展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更多成果。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l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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