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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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02:21

近日,我省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包括文化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专业考试三部分。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的考生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考生要参加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满分为750分,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统考科目以及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6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

全省统一专业考试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2024年按测试专项设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5个考点。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4月13日起开始考试。

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体育类专科院校在普通类专科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普通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