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荆门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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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0 05:25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荆门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公安机关职位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体检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京山市卫生健康局(职位代码14230202004006020)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该职位取消。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到原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具体位置见附件3)集合,然后统一乘车集中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报到地点,按时报到,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电话联系考生确定。全市考察工作于2024年5月16日前完成。

(一)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

(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察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供但承诺在考察时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等资料。

3.考生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要求参考附件2)。

4.考察组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对留学回国人员的考察,可请教育、出入境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

2.医院收取体检费用每人480元左右(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不含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等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水、饮料)。

4.体检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

5.妊娠期考生在体检环节,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6.体检结果不得由考生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组织方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请考生在体检、考察期间不要外出,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做好体检、考察工作。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咨询电话:0724-2348078。


附件:

1.荆门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3.原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图及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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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