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鸡麟游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0人)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5-16 20:20

  根据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意见》(宝民发〔2022〕65号)和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2〕86号)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名。如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户籍不限。


  三、聘期待遇


  (一)报酬待遇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9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you.gov.cn)、麟游县党建网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5日18:00登录平台注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至2022年7月16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6日24时。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7月18日至20日到县民政局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各县区民政部门于7月21日12时前将减免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6日8:00至7月30日9:00从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面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一卷式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理论知识、社区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本次招考不组织考试培训、不出版考试书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加分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2〕86号)执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每人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按照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7月31日至8月2日提供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资料交市民中心民政局8009办公室)。


  经审核符合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笔试成绩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请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县民政部门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则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招录人员的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因身体或考察不通过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果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5年),逐人建立档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宝鸡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0917-7965470   0917-7962202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7-3902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麟游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