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荣获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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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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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文明委公布了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名单,承德市入选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名单,荣获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平泉市入选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县级市名单,滦平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荣获首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

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省委、省政府评选表彰了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

自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承德市始终秉承“创建为民、惠民、利民”理念,坚持全域创建,突出地域优势,走出了一条富有承德特色的创城之路。在实际工作中,承德市建立指挥体系,调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9 个专项工作部,实施综合督导,并实行了党政领导分包、联合督导、日通报和督查问责机制。同时,强化全媒体宣传,在主流媒体开展访谈20 期,刊发评论员文章100 余篇,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500 余条,在社会媒介投放公益广告2 万余幅,营造了浓厚创建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不仅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要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承德市在创城工作中,着力提升城市影响力,改善旅游环境提形象,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景区间公路、山水慢行绿道250 公里,新建游客中心18 个, 设置文明旅游公益广告2000 余块,并投资2.3 亿元新改建旅游厕所809 座,荣获全国“厕所革命优秀城市奖”。

针对市民实际问题,承德市广泛开展“ 访千楼万家、创文明城市”, 征求意见1500 余条, 解决市民日常生活困难10000 余件。与此同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入资金1 .3 亿元,翻新道路12 条,更换路面3 万平方米,投放垃圾箱4220 个, 改造老旧小区52个,粉刷墙面98 万平方米,施化“ 文明交通” 道路标识300处,并通过广泛开展“ 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 竞赛活动和“ 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魅力承德” 社会志愿服务大行动,有效提升了市民日常生活满意度。(记者林海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