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17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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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2 17:55

为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和社会工作,提高专业化社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现社办〔2023〕2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8〕1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新党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63名、两新党务13名,面向滨江区在职专职网格员招聘专职社工90名,面向滨江区户籍退役军人招聘专职社工5名,合计17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掌握计算机应用、新媒体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社工07岗要求滨江区户籍,户籍以2024年5月1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社工07岗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社工12岗年龄不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滨江区在职专职社工不能报考。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现社办〔2023〕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滨政〔2015〕2号)《滨江区专职网格员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区政法〔2022〕3号)文件精神,对职称等进行笔试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职称加分:持初级《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持中级《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以上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2.户籍加分:考生为滨江区户籍的,笔试成绩加2分,考生户籍与报考岗位所在街道一致的,笔试成绩累加1分,最高为3分。

 

3.学历加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4.荣誉加分:报考社工07岗的,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其他岗的,滨江区户籍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滨江区户籍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5.考核加分:报考社工12岗的,2023年年度考核为“四星”级的,笔试成绩加1分;“五星”级的,笔试成绩加2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区统一组织,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岗位,笔试按不低于1:2开考;招聘名额1人至9人的岗位,笔试按不低于1:3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每日9:00-11:30,13:30-16:30,逾时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高新区(滨江)党群服务中心

 

报名材料:

 

1.《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原件(附件2);

 

2.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照1张(粘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复印),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佐证材料:国内高校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7.报考社工07岗的,须提供有效退役证件。

 

8.报考两新01岗的,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

 

9.报考两新01岗和社工08岗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10.符合职称加分条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及复印件。

 

11.符合学历加分条件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及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的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前述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笔试前3天内以短信形式告知,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笔试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考生须自行下载。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以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评委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人员按不低于1:2确定;招聘名额1人至9人的岗位,面试人员按不低于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社工12岗面试入围人员将以现场抽签方式分为5组进行面试,每组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面试前3天内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收到短信后,须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外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有总成绩相同需要排序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及最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体检、考察环节及考生储备库使用时,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如再相同,随机抽取评委,对同分数人员进行加试。再次面试的评分规则与首次面试相同。

 

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录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等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的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区民〔2023〕15号)规定执行,录用的两新党务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滨江)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区组〔2022〕21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50%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考生储备库。后续出现此次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的,由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请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可使用储备库人员递补。递补时按各岗位储备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日起6个月。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委社会工作部:0571-895***34(专职社工)

 

0571-89520245/89521673(两新党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1-895208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

 

监督电话:0571-89521514

 

附件:1.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2.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